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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7 October 2009

狗的邏輯:為卡神申冤

伊萬·巴甫洛夫的狗

伊萬·巴甫洛夫是位前蘇聯的心理學家。他養了條狗來做實驗。餵狗時搖鈴,一段時間後,不給食物,光搖鈴,狗也會流口水。這叫制約反應,也有人稱為條件反射。從單細胞生物開始,生物就本能地趨吉避凶,試著離苦得樂。

當年學人工智慧時,知道這是最原始的學習。比方說,要讓電腦「學習」啥是平面幾何裡的 x=1 時,不定義出 x=1 地方程式,反而砸給電腦一堆座標比方說:

(1, 0), (1, 1), (1, 2), (1, 3), (1, 5), (1, 6), (1, 7),

(2, 0), (3, 4), (6, 9), (8, 10), (3, 8), (5, 4), (8, 7)

然後告訴電腦(1, 0), (1, 1), (1, 2), (1, 3), (1, 5), (1, 6), (1, 7)是對的,而(2, 0), (3, 4), (6, 9), (8, 10), (3, 8), (5, 4), (8, 7)是錯的。這樣電腦雖然還沒見過(1, 4), 也沒見過(0, 0),但卻能歸納出(1, 4)是正確的,而(0, 0)是錯誤的。

這有點像孔老二要的「舉一反三」。明明定義好 x=1 就行了,何必這麼麻煩呢?因為這麼做有這麼做的好處。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學習」。有了「智慧」就能對「未知」作「依照經驗、專業知識等所作的猜測」(educated guess)。缺點則是不夠精細。容易誤判。只用這種學習方法,經驗值多的有利。倚老賣老的理論基礎就在這裡。因此,在不鼓勵獨立思考,教育不普及,加上政府為了奴役人民而強調倫理的華人文化中,就比講究科學、獨立思考的西方國家更重視「資歷」。西方對事不對人;醬缸文化則對人不對事,雙重標準,只看立場,不論是非。不懂邏輯,欠缺獨立思考的人,遇事只能「盧」。要解決爭端,應該將問題細化,一個個解決;而「盧」家的把戲是:不架而走,到處放火,模糊焦點。

話說回那條狗。沒吃的還流啥口水?這狗夠傻的了吧?先別笑,智商跟這條狗同等級的人還真不少。有篇屁文在網上風行有年,作者跟轉載的,如果不是昧著良心的混蛋,就是不辨是非的笨蛋。那篇屁文就是: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作者先說卡神「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再提在美、日購物可以退貨、退價差,以及逃票行為,然後歸納出:「把佔人家便宜看成『聰明』,把奸巧看成『能力強』,把挑撥族群看成『和解共生』,真的是價值錯亂了。」這種邏輯根本狗屁不通。跟伊萬·巴甫洛夫的狗真是一時瑜亮。卡神「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跟在美國購物可以退貨、退價差跟逃票這幾碼子事有啥關連?卡神逃票了嗎?逃票是違法的事,卡神要是違法,去告她啊!更甚者,要是她沒違法,但是你還是不爽,去叫立法委員立新法啊!夾著尾巴,躲著造謠,這種畜生的誠信才真的需要檢驗!

卡神退貨了嗎?退價差了嗎?她做的,說白了,就是趁著大減價,揪團大採購,在還沒有揪到團之前,自己先跟信用卡公司借錢來墊。她這麼做,百貨公司賺了,她賺了,她的親戚朋友們撿到便宜,信用卡公司可也沒損失。這活脫是孫逸仙博士提倡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也是發行消費券的馬政府哮想達到的目標。她這樣做啥地方有違誠信了?跟美國購物可以退貨、退價差有啥關係?卡神沒誠信,難道為信用卡公司增加呆帳的卡奴才有誠信?

再來講美國購物可以退貨、退價差這碼子事。拿這碼子事來當負面教材,更顯得作者的智慧是在伊萬·巴甫洛夫的狗的水平。有道是:「無奸不成商」。國外的生意人可不是呆子。這筆帳人家早算過了。首先,就退貨來說,伊萬·巴甫洛夫的狗的制約反應就是缺德。但是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完全相反。商家接受退貨的前提是,貨品必須維持全新狀態。換句話說,對商家而言,除了出貨、退貨的手續外,並無損失。而顧客也不在意買到被退過的貨,因為如果有問題的話,可以退。屁文中舉的故意例子用假道學的眼光來看似乎缺德,但是從商業運作的角度來看對商家有益無害。如果真的用過以後拿回來退,商家還是可以再賣給別人,而新買家也不會介意;但是如果使用過程中,有損耗,那就不能退了。所以就算商家明知道客戶用過以後會拿回來退,比起貨在架上坐,人從店前過,還是有利可圖。店家賺到將貨品售出的機會,出、退貨手續的成本,比砸銀子給電視台打廣告還值。並且還能促進現金流:在退貨前,等於顧客無息借款給商家。這筆小錢,從顧客的角度看起來不算甚麼,但生意做大了,那些所有退貨的顧客的金額加起來,這筆無息借款的數就大了。對商家周轉,不無小補。

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更厲害的是刺激消費。如果不能退貨,買東西之前就必須三思;讓客戶退貨,就是給客戶後悔藥。讓客戶卯起來買。寧可殺錯,不可放過,先買再說。這樣客戶就會買下原本猶豫不決,極可能不會買的東西。就算真後悔了,還是有貨物損耗至不堪退,及收據污損(沒收據不能退)的可能性。

退貨其實還沒講完,但是先來算算退價差的帳。這其實是刺激消費的大騙局。就我所知,通常不是退價差,而是退兩倍價差!

我們都知道貨比三家。結果就存在比到後來懶得買,或在別家買的情形。這兩種狀況,才真正名副其實對商家不「利」。給退價差,那喜歡就先買了再說。請問各商家間的價差能差多少?給退價差的商家,通常要求在一定時間內(就我所知,有的兩週,有的一年),帶著別家登的廣告及購買收據到服務台辦理。您在家樂福買過東西沒有?收銀台要排隊吧?有幾個收銀台?而服務台通常只有一個,而且還得填表、簽名。為了退那點價差,要花的時間通常不值法定最低工資。這還沒將交通費算進去。國外地廣人稀,不比台灣有聚集經濟效應。出門通常得開車,半小時車程到賣場算「近」。一來一回,時間、油耗算下來都會讓人對「退貨」、「退價差」三思。真要退,商家早就把帳算好了,一定賺。宣揚「退貨」、「退價差」,比賭場宣揚有人贏錢還狠。在賭場贏錢是真贏,而退貨、退價差,客戶的損失一定大於商家,而商家卻能從刺激出來的消費狠賺。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一文的作者就是把卡神跟其他毫無關連,但能引發負面觀感(口水)的事例(鈴聲)擺在一塊,縱然沒有關連(食物),還是有聽到鈴聲就會流口水的低等動物。而他們假道學的行為如果得逞,則會導致經濟衰退。其思想是笨蛋,而行為則是損人不利己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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