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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9 April 2014

大人的世界 施工中:給愛逛街的小孩

大人的世界 施工中:寫給愛逛街的小孩

愛逛街的小孩

大人的世界正在施工中。現在雖然給你帶來些不方便,但這是為了給你更好的未來。

捷運方不方便?可是還沒長大的你,知不知道蓋捷運時曾經帶來過交通黑暗期?為了現在的便利,所以當年施工時帶來的黑暗,是可以、必須忍受的。

蓋捷運,不止是你家的事,也是我家的事,更是大家的事。像捷運、公車、馬路、天橋、鐵路……這些跟大家都有關的好東西叫做「公共建設」。

核電廠也是「公共建設」:不管你住在臺灣哪裡,就算不發生核災,你也用得到核電、照得到輻射能。你不知道哪裡有輻射鋼筋、核廢料、輻射水。

現在,有壞人花很多錢我們的錢,正在建一個很爛很爛,會害死大家的核電廠;幸好有更多的好人正在努力跟那些壞人對抗。

那些好人抵抗壞人的方法,就是佔馬路、禁食、引起世界媒體的關注。這就跟當年捷運施工一般,他們不是故意造成你的不便,但是這都是必須的「公共工程」。

跟捷運工程不一樣的是: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核能是不是好東西,它是遲早會害死全臺灣人的惡魔。現在世界上最厲害的國家如果不是已經發生過核災,就是正在廢核中。我們寧可回到爺爺、奶奶那個不用電,但爸爸、媽媽不用加班到爆肝,全家都可以一起吃晚飯、享天倫樂的年代,也不要把錢花在治不好的癌症上。何況臺灣根本不缺電。

蓋捷運的那些人都是有賺錢的。有些捷運線預算一直增加到天價,還可能有人「發大財」;
但是這些佔馬路的好人不但沒有錢賺,還會被水砲噴、被警察抓、甚至被壞警察打、被車撞。還有個很好很好,全家已經為臺灣犧牲、奉獻很多的老公公,現在為了反核,不吃東西,正在奉獻他最後的生命。你自己試試看一、兩天不吃?而他們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們這些小孩,跟你們的小小孩。如果他們成功了的話,那可能還有你們的小小小孩;如果他們失敗了,愛逛街的你以後就沒街可逛了:看看福島、車諾比,你會想去那裡逛街嗎?

公德心不一定等於公權力。當「公權力」不公不義時,「挑戰公權力」反而是具有「公德心」的公民的責任與義務。從國民黨造神運動傳說中的「國父」孫文,到不合作運動的聖雄甘地,由領導美國獨立革命的喬治·華盛頓,拒絕讓位給白人的羅莎·帕克斯,乃至遍地芬芳的茉莉花革命,都是基於「公德心」而「挑戰公權力」的「公民不服從」。所以,當你認為逛街的權利大於全國人民,包括你自己以及子孫後代,生命、財產的安全時,沒有公德心的人,不是他們,而是你自己。

蓋捷運時,只有拿薪水的工人可以幫忙;
但是,只要心智夠成熟,大家都幫得上這些反核的好人,讓施工中的大人世界早日完工。這樣你就可以早點去逛街了。

外國有一句話:
"Lead, follow, or get out of the way."(來,跟著我念一次!)

漢文的意思是:「帶頭衝、跟著衝,或是靠邊站。」

如果你真的那麼愛逛街的話,已經有人帶頭衝了,那就應該跟著衝,早點讓壞人讓步,你就可以早點逛街。不然的話,就算你很笨很笨,很懶很懶,膽子很小很小,也該「靠邊站」。無論如何,你都不該說風涼話,那只會讓人覺得你是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累贅。當然了,如果你堅持要說風涼話,我也還是會體諒你不懂事,尊重你丟人現眼、「吃屎的自由」。

期待你長大,快快長大。長大後,站到那些好人的身邊,跟他們昂首並肩、或是站到他們後面當後盾。

希望你來得及長大。

-- Source Credit

Monday 28 April 2014

大絕孕?

在電視上看到這鍋廣告:


大絕韻?
鵝地神哪!這聽起來不就是「大絕孕」嗎?
這不是支那豚經常在罵的「絕子絕孫」嗎?

一起響應拒買!拒吃!拒用!頂新集團所有東西!


延伸閱讀:

大絕孕?

在電視上看到這鍋廣告:


大絕韻?
鵝地神哪!這聽起來不就是「大絕孕」嗎?
這不是支那豚經常在罵的「絕子絕孫」嗎?

一起響應拒買!拒吃!拒用!頂新集團所有東西!


延伸閱讀:

打狗文史再興會社:78轉的庶民台灣與激動昭和

打狗文史再興會社
6月8日打狗講堂:「78轉的庶民台灣與激動昭和」
講者:朱家煌 醫師(克朗德美術館典藏顧問)

Wednesday 23 April 2014

被当人看 101

被当人看 101

支那人出国经常误以为被歧视,其实文明国家很少歧视人。支那豚之所以会误以为被『歧视』,其实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比支那以外的畜生都还不如。

影片中的支那雌豚还算有求知欲、上進心,一直请教文明人「你说让我怎么办?」


那些文明人因为把支那豚当人看,所以被问住了。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只要不把支那豚当人看就行了:


要还是有难度的话,还有这招:


学会上厕所以后,接下来的难度要高一点,学着自己过马路。

支那豚:


臺北狗:


虽然支那豚用哨子吹时能稍微有点像人:


但是人家英国羊有人指导时是这么强的耶……


支那豚想被当人看,请先学着说人话,做人事。怎么没见过你们最瞧不起的『小』日本请教香港人小孩急了怎么办呀?
答不出来没关係,爷们知道你们的水平。

连狗上厕所都知道要排队:
-- Source Credit

进击的巨人-第8卷 第18页


延伸阅读:

Tuesday 22 April 2014

Winnie Drinker

Winnie Drinker

Found this restaurant in Kaohsiung Takao/在高雄打狗發現這家餐廳:

"Winnie Drinker"? Drinking from winnie?
I wonder what kind of drinks they serve.

Winnie 在英文中常被用來代替陰莖,就好比漢語的「老二」、「小弟弟」一般:

PENIS NICKNAMES


  1. Pennis the Menace
  2. The Ramburglar
  3. The Giving Tree
  4. Wrinklebeast
  5. Acorn Andy
  6. Johnny Come Early
  7. Third Arm of Justice
  8. The Zipper Ripper
  9. Everybody Loves the Nubbin
  10. Lance Wyoming
  11. Gertrude Frankenstein
  12. Twinkie
  13. The Exxon Valdenis
  14. Tony the Hustler
  15. The Littlest Traffic Cop
  16. Abdullah (the Tent Maker)
  17. Donald Pump
  18. Admiral James T. Cock
  19. President Johnson
  20. Kaptain Kielbasa
  21. Old Drizzly
  22. Federal Love Project
  23. Chief of Staff
  24. Pope John Pole III
  25. Thor's Hammer
  26. King Leer
  27. Schtuppopolis
  28. The Molten Mushroom
  29. The Powerprawn
  30. Scepter of Sordidness
  31. Horseman of the Ahumpalypse
  32. Regurgitator of Rejuvenation
  33. E.T.'s Stinkfinger
  34. Niagara Balls
  35. Meat Maelstrom
  36. Trembling Torpedo
  37. King Ohyeah
  38. Buster McThunderstick
  39. Madeleine Albright
  40. The Viscount of Veins
  41. The New York Post
  42. Winnie the Cock
  43. The Sixth Beatle
  44. The True Cross
  45. The Fleshy Winnebago
  46. The Squinty Blowpop
  47. The Slim Reaper
  48. Jack Kerouwacker
  49. The Naughtiest Cardinal
  50. Master's Pincushion

-- http://www.chickenhead.com/bottom50/penis.asp

那麼,Winnie Drinker 不就是喝出自 Winnie 的東西的人嗎?

Related Article:

Winnie Drinker

Winnie Drinker

Found this restaurant in Kaohsiung Takao/在高雄打狗發現這家餐廳:

"Winnie Drinker"? Drinking from winnie?
I wonder what kind of drinks they serve.

Winnie 在英文中常被用來代替陰莖,就好比漢語的「老二」、「小弟弟」一般:

PENIS NICKNAMES


  1. Pennis the Menace
  2. The Ramburglar
  3. The Giving Tree
  4. Wrinklebeast
  5. Acorn Andy
  6. Johnny Come Early
  7. Third Arm of Justice
  8. The Zipper Ripper
  9. Everybody Loves the Nubbin
  10. Lance Wyoming
  11. Gertrude Frankenstein
  12. Twinkie
  13. The Exxon Valdenis
  14. Tony the Hustler
  15. The Littlest Traffic Cop
  16. Abdullah (the Tent Maker)
  17. Donald Pump
  18. Admiral James T. Cock
  19. President Johnson
  20. Kaptain Kielbasa
  21. Old Drizzly
  22. Federal Love Project
  23. Chief of Staff
  24. Pope John Pole III
  25. Thor's Hammer
  26. King Leer
  27. Schtuppopolis
  28. The Molten Mushroom
  29. The Powerprawn
  30. Scepter of Sordidness
  31. Horseman of the Ahumpalypse
  32. Regurgitator of Rejuvenation
  33. E.T.'s Stinkfinger
  34. Niagara Balls
  35. Meat Maelstrom
  36. Trembling Torpedo
  37. King Ohyeah
  38. Buster McThunderstick
  39. Madeleine Albright
  40. The Viscount of Veins
  41. The New York Post
  42. Winnie the Cock
  43. The Sixth Beatle
  44. The True Cross
  45. The Fleshy Winnebago
  46. The Squinty Blowpop
  47. The Slim Reaper
  48. Jack Kerouwacker
  49. The Naughtiest Cardinal
  50. Master's Pincushion

-- http://www.chickenhead.com/bottom50/penis.asp

那麼,Winnie Drinker 不就是喝出自 Winnie 的東西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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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1 April 2014

恭送兩位娘娘,歡迎再度臨幸

恭送兩位娘娘,歡迎再度臨幸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位娘娘臨幸臺灣,不讀豬仔書之外的歷史的臺灣人不辨是非,不識好歹,忘恩負義,胡亂指責兩位娘娘髒亂、破壞、欠錢、侮辱臺灣,望娘娘們海涵,念其無知,不與其一般見識,日後再度臨幸。有道是:能用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起碼兩位娘娘高抬貴手,還沒要了任何臺巴子的狗命。只要對中華上國的「大恩大德」稍微存「感念」,就能感受到兩位娘娘的澤被蒼生;只要心中還有公平正義,就該知道兩位娘娘對待臺灣人民遠比中華民「國」政府仁厚、親民、愛民。

寫 F*ck U, 割破沙發、搬走電視……等「破壞」又怎樣?當年「光復」後,「國」軍買棺材還叫棺材鋪收據灌水,再拿著睡過死人的棺材與發票回去要求照收據金額退錢咧!去年天龍國的王家透天厝還被市政府的「警察」帶頭夷為平地咧;然後一直被告到最近才乖乖當順民咧!不過就沙發、電視而已咩?叫什麼叫?王家自己拆掉的組合屋都不止六萬了好不好?

二二八事件始末
有軍人來買棺材,沒有想到幾天之後,軍人又抬回了棺材,要退貨。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只是裝了連隊上的軍人之死屍去埋,而僅埋葬屍體,棺材又拿回來退貨。臺灣人感覺像這種情形,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怎麼會劣等到如此的地步?甚至於有軍人到店家買五十元的東西,卻要求老板開立一百元的收據,說是要報帳,不久之後,這個剛買去的東西,改由另外的一個軍人拿回來,說是要退貨。退貨就退貨,老板說可以呀,於是要退還五十元給軍人,但是這位軍人卻說,收據是一百元,硬要退回一百元,否則就報復。老板平平白白的損失五十元。

說到衛生棉、發霉飯、馬桶煙蒂與衛生紙,那更是委屈兩位娘娘了。還要您們自己掏錢買衛生棉、買飯、煮飯,自費提供滿地紅?這哪還有天理啊?就算不提228在打狗市政府殺得血流成河,現在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不是正砸幾千億我們的血汗錢在蓋著我們不需要的核電廠?一旦出事,天龍國全國國民都財產歸零,全得「南遷」避難;就算沒事,日後光榮除役,那塊土地也幾百年作廢。就更別提六輕、中油、日月光……了。雖然我們有跪求他們施捨一點「回饋金」,但是他們賺的,絕對是千百「倍奉還」。沒讓您們賺到錢,還要麻煩您們弄髒房間,真是對不住您們。親愛的房東:我們臺灣人要「包容」、「原諒」,不要「仇恨」,不過就衛生棉唄?又不是核廢料、多氯聯苯、戴奧辛、重金屬……,自己清一清、擦一擦,不就沒事了?

至於說您們「台灣 is China」的開示是侮辱臺灣,那更是不識抬舉。中華人民共和國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說:「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都是在打壓臺灣,將臺灣地方化。說「台灣 is China」是抬舉啊!英文文法 be 動詞的兩端是公平對等的,可互換的,怎麼「台灣 is China」是羞辱臺灣了?再說,連蔡英文女士都說:「中華民國是臺灣。」了。如果這算羞辱的話,那麼蔡英文女士早就「羞辱」過了。

退一步來說,就算真羞辱臺灣了,又怎樣?我們還曾經付薪水請駐外外交官在上班時間寫文章罵臺灣人「臺巴子」,罵臺灣「鬼島」,說要「血洗臺灣」咧!您現在免費侮辱一下臺灣,我們都要受寵若驚,覺得欠您稿費了,就怕您嫌棄我們不知何時又要再「四萬換一元」的新台幣啊?





房東太太說:沒跟兩位收押金。這還有臉拿來說嘴?當年中華民「國」「國」軍來臺時,臺灣民眾別說妄想收租、押金,還張燈結綵,夾道歡迎咧!臺灣第一位哲學博士林茂生先生還寫詩歌頌咧!後來林博士還不是被當豬狗一樣地給宰了?至今屍骨無存;還有帶著整卡車補給去勞軍的和平使者:陳澄波,不也吃飽了花生米?現在,臺灣民眾沒有跪迎兩位娘娘,沒送禮,更無詩歌禮讚,還妄想收租金、押金?忘記張七郎一家的下場了嗎?兩位娘娘饒了房東一家的狗命,真是皇恩浩蕩啊!蔣仲苓問過:「哪個地方不死人?」我現在回答:「兩位娘娘來了沒死人!」



有個外「」藝人曾問:「如果不是打敗仗,誰要來臺灣?」我現在答:「兩位娘娘!」對兩位娘娘各種不敬的言行,很顯然是具有「省籍情結」「意識形態」沒有「國際觀」、「逢中必反」、的「仇恨」行為。然而兩位大人大量,不予計較,說:「還想來台灣。」相較於那位藝人,足見兩位娘娘愛民、親民之風範。再說,就算臺灣當真有人不識好歹,臺灣人健忘,很快就忘:伯公被流寇宰了,照樣投靠;爺爺被做掉了,每年228看到老爸哭就嫌煩。都懶得追究,巴不得趕快忘記。二十五萬人出來嗆聲,老大出聲說要「管到底」的人命,也可以易科罰金了事。等兩位娘娘再度光臨,就算有不識好歹之人出來靠腰,您只要說您是來「拼經濟」的,立馬會有清高人士出來為造次者戴上「政治化」的帽子後,指責他們「操作仇恨」再要求「和平」、「原諒」、「放下」、「反歧視」。

中華上國香江特區傳出「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一語,不是在說兩位,而是在指不識好歹的臺灣人。雖香江也有人稱兩位娘娘為「租霸」,但小人保證,當年在中國稱「蔣公」為「蔣匪」的人一定更多。請兩位娘娘千萬別往心裡去。話說回來,兩位娘娘的「豐功偉業」,在臺灣都有例可循:非但有過之,且兩位遠遠不及。與前例相比,兩位簡直就是比「小 case」還小的小小小…… case。孔夫子早說過小人難養,您們宅心仁厚,於是客氣就被臺巴子們給當了福氣。下次您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接收」、「光復」臺灣時,記得一定要殺超過兩萬人,尤其別漏了知識分子、醫師、律師、教授、軍、公、教,這樣才會有幼稚園為您們立銅像,就算捨不得擺出來給頑民作賤、破壞,也會珍藏在笑死室裡;那時說不定還會有黑道大哥為令尊大爺們在湯德章公園裡立像。既然「小 case」都要稱「公」,兩位宅心仁厚,真心愛臺的,當然是「娘娘」。到時候,兩位娘娘可千萬甭忘了小人,讓小人一家世世代代永遠都當領死薪水的公務員,只要小人的子孫的小嘴裡能咬上一個橘子就好了。

延伸閱讀:

恭送兩位娘娘,歡迎再度臨幸

恭送兩位娘娘,歡迎再度臨幸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位娘娘臨幸臺灣,不讀豬仔書之外的歷史的臺灣人不辨是非,不識好歹,忘恩負義,胡亂指責兩位娘娘髒亂、破壞、欠錢、侮辱臺灣,望娘娘們海涵,念其無知,不與其一般見識,日後再度臨幸。有道是:能用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起碼兩位娘娘高抬貴手,還沒要了任何臺巴子的狗命。只要對中華上國的「大恩大德」稍微存「感念」,就能感受到兩位娘娘的澤被蒼生;只要心中還有公平正義,就該知道兩位娘娘對待臺灣人民遠比中華民「國」政府仁厚、親民、愛民。

寫 F*ck U, 割破沙發、搬走電視……等「破壞」又怎樣?當年「光復」後,「國」軍買棺材還叫棺材鋪收據灌水,再拿著睡過死人的棺材與發票回去要求照收據金額退錢咧!去年天龍國的王家透天厝還被市政府的「警察」帶頭夷為平地咧;然後一直被告到最近才乖乖當順民咧!不過就沙發、電視而已咩?叫什麼叫?王家自己拆掉的組合屋都不止六萬了好不好?

二二八事件始末
有軍人來買棺材,沒有想到幾天之後,軍人又抬回了棺材,要退貨。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只是裝了連隊上的軍人之死屍去埋,而僅埋葬屍體,棺材又拿回來退貨。臺灣人感覺像這種情形,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怎麼會劣等到如此的地步?甚至於有軍人到店家買五十元的東西,卻要求老板開立一百元的收據,說是要報帳,不久之後,這個剛買去的東西,改由另外的一個軍人拿回來,說是要退貨。退貨就退貨,老板說可以呀,於是要退還五十元給軍人,但是這位軍人卻說,收據是一百元,硬要退回一百元,否則就報復。老板平平白白的損失五十元。

說到衛生棉、發霉飯、馬桶煙蒂與衛生紙,那更是委屈兩位娘娘了。還要您們自己掏錢買衛生棉、買飯、煮飯,自費提供滿地紅?這哪還有天理啊?就算不提228在打狗市政府殺得血流成河,現在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不是正砸幾千億我們的血汗錢在蓋著我們不需要的核電廠?一旦出事,天龍國全國國民都財產歸零,全得「南遷」避難;就算沒事,日後光榮除役,那塊土地也幾百年作廢。就更別提六輕、中油、日月光……了。雖然我們有跪求他們施捨一點「回饋金」,但是他們賺的,絕對是千百「倍奉還」。沒讓您們賺到錢,還要麻煩您們弄髒房間,真是對不住您們。親愛的房東:我們臺灣人要「包容」、「原諒」,不要「仇恨」,不過就衛生棉唄?又不是核廢料、多氯聯苯、戴奧辛、重金屬……,自己清一清、擦一擦,不就沒事了?

至於說您們「台灣 is China」的開示是侮辱臺灣,那更是不識抬舉。中華人民共和國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說:「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都是在打壓臺灣,將臺灣地方化。說「台灣 is China」是抬舉啊!英文文法 be 動詞的兩端是公平對等的,可互換的,怎麼「台灣 is China」是羞辱臺灣了?再說,連蔡英文女士都說:「中華民國是臺灣。」了。如果這算羞辱的話,那麼蔡英文女士早就「羞辱」過了。

退一步來說,就算真羞辱臺灣了,又怎樣?我們還曾經付薪水請駐外外交官在上班時間寫文章罵臺灣人「臺巴子」,罵臺灣「鬼島」,說要「血洗臺灣」咧!您現在免費侮辱一下臺灣,我們都要受寵若驚,覺得欠您稿費了,就怕您嫌棄我們不知何時又要再「四萬換一元」的新台幣啊?





房東太太說:沒跟兩位收押金。這還有臉拿來說嘴?當年中華民「國」「國」軍來臺時,臺灣民眾別說妄想收租、押金,還張燈結綵,夾道歡迎咧!臺灣第一位哲學博士林茂生先生還寫詩歌頌咧!後來林博士還不是被當豬狗一樣地給宰了?至今屍骨無存;還有帶著整卡車補給去勞軍的和平使者:陳澄波,不也吃飽了花生米?現在,臺灣民眾沒有跪迎兩位娘娘,沒送禮,更無詩歌禮讚,還妄想收租金、押金?忘記張七郎一家的下場了嗎?兩位娘娘饒了房東一家的狗命,真是皇恩浩蕩啊!蔣仲苓問過:「哪個地方不死人?」我現在回答:「兩位娘娘來了沒死人!」



有個外「」藝人曾問:「如果不是打敗仗,誰要來臺灣?」我現在答:「兩位娘娘!」對兩位娘娘各種不敬的言行,很顯然是具有「省籍情結」「意識形態」沒有「國際觀」、「逢中必反」、的「仇恨」行為。然而兩位大人大量,不予計較,說:「還想來台灣。」相較於那位藝人,足見兩位娘娘愛民、親民之風範。再說,就算臺灣當真有人不識好歹,臺灣人健忘,很快就忘:伯公被流寇宰了,照樣投靠;爺爺被做掉了,每年228看到老爸哭就嫌煩。都懶得追究,巴不得趕快忘記。二十五萬人出來嗆聲,老大出聲說要「管到底」的人命,也可以易科罰金了事。等兩位娘娘再度光臨,就算有不識好歹之人出來靠腰,您只要說您是來「拼經濟」的,立馬會有清高人士出來為造次者戴上「政治化」的帽子後,指責他們「操作仇恨」再要求「和平」、「原諒」、「放下」、「反歧視」。

中華上國香江特區傳出「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一語,不是在說兩位,而是在指不識好歹的臺灣人。雖香江也有人稱兩位娘娘為「租霸」,但小人保證,當年在中國稱「蔣公」為「蔣匪」的人一定更多。請兩位娘娘千萬別往心裡去。話說回來,兩位娘娘的「豐功偉業」,在臺灣都有例可循:非但有過之,且兩位遠遠不及。與前例相比,兩位簡直就是比「小 case」還小的小小小…… case。孔夫子早說過小人難養,您們宅心仁厚,於是客氣就被臺巴子們給當了福氣。下次您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接收」、「光復」臺灣時,記得一定要殺超過兩萬人,尤其別漏了知識分子、醫師、律師、教授、軍、公、教,這樣才會有幼稚園為您們立銅像,就算捨不得擺出來給頑民作賤、破壞,也會珍藏在笑死室裡;那時說不定還會有黑道大哥為令尊大爺們在湯德章公園裡立像。既然「小 case」都要稱「公」,兩位宅心仁厚,真心愛臺的,當然是「娘娘」。到時候,兩位娘娘可千萬甭忘了小人,讓小人一家世世代代永遠都當領死薪水的公務員,只要小人的子孫的小嘴裡能咬上一個橘子就好了。

延伸閱讀:

The Silence of the Nine: Hard Way vs. Easy Way

The Silence of the Nine: Hard Way vs. Easy Way

The Hard Way:

-- Source Credit

The Easy Way:
Hannibal LectorMa

-- Source Credit
+
-- Source Credit
= Hanni Ma
(北京話音譯:和你媽)

延伸閱讀:

The Silence of the Nine: Hard Way vs. Easy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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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ard Way:

-- Source Credit

The Easy Way:
Hannibal LectorMa

-- Source Credit
+
-- Source Credit
= Hanni Ma
(北京話音譯:和你媽)

延伸閱讀:

Sunday 13 April 2014

比暴警還可惡

比暴警還可惡

太陽花學運退場前夕,一名阿伯想送飲料給同學,遭糾察叫來了4名大漢裸絞(rear naked choke)阿伯。看過EMT團隊執行長的道歉,筆者更加不以為然。當時阿伯是名副其實的命懸一線。這種暴行不但已經觸犯了強制罪,而且還是殺人未遂,比打學生的暴警還可惡;這種道歉,比江宜樺的還廉價。



招呼在阿伯身上那招不是單純的「裸絞」:左手搭在右臂彎,右手按住後腦,稍一使勁就可以折斷頸椎。用心之惡毒,顯而易見。只是「扣住下巴」更是漫天大謊。明明有接觸、壓迫到兩旁的頸動脈:這是比勒脖子 (Air Choke) 更惡毒的 Blood Choke (血絞)。只要幾秒鐘,就可以造成腦部缺氧,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在 UFC 的比賽中,只要有選手使出這招,裁判立刻繃緊神經,近距離觀察被絞者的神色,隨時準備終止比賽。因為這招很危險:當選手覺得不行的時候,接下來就是立刻昏迷,有生命危險,根本無法示意投降,所以裁判必須立刻介入。



英國鏡報報導:一個14歲的小男孩跟他24歲的表哥玩摔角,使出這招,表哥來不及投降,等家人發現表哥臉色不對,叫停後,他表哥就送醫不治了。表哥才「只」被勒了30-40秒。EMT團隊執行長的道歉文中還避重就輕地說:「老伯類似昏厥的狀態研判是因為情緒激動及喝酒加上被突來的壓制嚇到所致」更加不打自招:老伯因腦缺氧而昏厥。這是血絞而不是「扣住下巴」;退一步說,這種「扣住下巴」的說法如果不是扯謊,那更加證明EMT團隊執行長就像那位不慎勒死24歲表哥的小男孩一般不知輕重地狀況外。老伯已經到鬼門關走了一遭。這是「攻擊行為」,非但已觸犯強制罪,更加是殺人未遂,沒有任何藉口。

格鬥中,腦部有堅硬的頭蓋骨保護,所以打頭造成的傷害遠不如血絞:也就是說,血絞的危險性遠大於警棍砸頭。血絞殺人於無形,其危險性直如利刃加頸。老伯再怎麼樣,也沒有明顯而立即的危害。再說,警察抬離民眾時,也只有抬四肢。EMT團隊何來使用「裸絞」之必要?暴警暴打學生雖然違法,但背後有公權力撐腰,有驅離的命令;而執行長決定用「裸絞」這種「強制的動作架離阿伯」的法源何在?

「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用得著警察嗎?」EMT團隊現在的首要任務不是「找到阿伯本人,親自跟他道歉以示誠意」,而是到警察局自首,以求減刑。

延伸閱讀:

Thursday 10 April 2014

旺旺人的故事

旺旺人的故事:


邈雲漢曰:中天很聰明,都猜得到別人想對他們說什麼,然後搶先一步自己先講出來,省得耳朵長繭。


同場加映-汪汪人的故事:

臨安湧金門外的黃大哥跟我說,有一日他正在山邊砍柴,忽然見到大批官兵擁著一群官兒們過來,卻是韓宰相帶了百官到郊外遊樂,他自管砍柴,也不理會。忽聽得那韓胄歎道:『這裡竹籬茅舍,真是絕妙的山野風光,就可惜少了些雞鳴犬吠之聲!』他話剛說完不久,忽然草叢裡汪汪汪的叫了起來。」包惜弱笑道:「這狗兒倒會湊趣!」楊鐵心道:「是啊,真會湊趣。那狗子叫了一會,從草裡鑽將出來,你道是什麼狗子?卻原來是咱們臨安府的堂堂府尹趙大人。」包惜弱笑彎了腰,直叫:「啊喲!」郭嘯天道:「趙大人這一扮狗叫,指日就要高昇。」楊鐵心道:「這個自然。」

-- 金庸 射雕英雄傳 第一回 風雪驚變

Tuesday 8 April 2014

讀書心得:以原住民角度從清明節看服貿議題

April 6, 2014 at 11:31pm
轉載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notes/kacaw-kaokoy-cikatopay/%E4%BB%A5%E5%8E%9F%E4%BD%8F%E6%B0%91%E8%A7%92%E5%BA%A6%E5%BE%9E%E6%B8%85%E6%98%8E%E7%AF%80%E7%9C%8B%E6%9C%8D%E8%B2%BF%E8%AD%B0%E9%A1%8C/600780886659505

我是一位Pangcah(阿美族)的原住民
在清明節時回到我的部落掃墓
當然
每年此時很多部落的族人都會回來
但是我觀察到一個特殊現象
很多戶都辦起了宗親會
到處都是辦桌
我甚至還參加了一場一兩百人宗親會(在一個不到千人的部落)
場面非常的歡樂
唱歌、跳舞樣樣都有
甚至還放鞭炮、煙火(這不是「吵死人」嗎?)
我想在漢人的社會中應該比較不會出現這種現象

於是
我開始反思
問自己兩個問題:
一、原住民為什麼要過清明節?
二、原住民過清明節為什麼那麼歡樂?
後來發現這跟服貿議題息息相關!

最近服貿議題非常熱
一些原住民朋友都會自我調侃說
「在服貿議題,你們漢人都要叫我們學長,因為我們已經『服貿』四百年了。」
雖是一句玩笑話
但其實是很悲哀的事實
從荷蘭、西班牙、葡萄牙、明朝、清朝、日本到國民政府等等殖民政權
都是強制當地的原住民「服貿」(當然不單單只有服貿)
這些都一直不斷地改變原住民的生活方式

回到我問的第一個問題
「原住民為什麼要過清明節?」
清明節
是一個閩南人的節日
但由於現今原住民生活方式已大不同
需要實質的賺錢才能生活(就算你每天打魚、打獵填飽肚子,你還是要繳很多稅)
因此逼迫大部分的原住民族離開家鄉工作
造成原住民族也只能依著漢人的節日放假
很明顯因為經濟因素改變了以前的生活方式

至於「原住民過清明節為什麼那麼歡樂?」
由於生活方式已改變
漢人的節日已經成為少數部落族人可以團聚的時候
(大部分的時候,部落幾乎都是老人)
當然要好好把握機會好好慶祝
而原本的節日內涵已變得一點都不重要

我想說的重點是
當你的「經濟」被掌握
你的「生活方式」也會被改變

原住民族在當今台灣社會中
一直被認為是弱勢、低競爭力的一群
但我認為這跟原住民種族一點關係都沒有
若是以原住民原本的生活方式來看
漢人會有高競爭力嗎?
我們並非沒有競爭力
而是我們無法抵擋外來政權的「自由貿易」
並且現今社會的生存規則是由他人所訂的

同樣的道理
台灣人是否能抵擋這個「自由貿易」
你是否可以接受以後被中國人說:「台灣人是低競爭力的」

我並非完全反對「自由貿易」
用原住民過去的經驗也不能完全類比
但我認為「服貿」對於經濟結構、生活結構一定會有很重大的影響
所以一定要審慎的評估

最後
以原住民的角度
還是要重申歧視原住民的問題
試著以同理心想想看
當你對原住民說:「你們原住民是弱勢是因為你們都不努力」時
跟現在一些既得利益者說:「你們反服貿是因為你們競爭力不夠」一樣愚蠢

邈雲漢曰:
超級戰艦裡,天文學家就說過:跟外星人聯絡真的是個好點子嗎?他們有能力來我們這邊,我們沒有能力去他們那裡。他們一定比我們強。這就跟哥倫布到美洲大陸一樣,不過這次我們是原住民。

Monday 7 April 2014

甲午的辛亥

甲午的辛亥

幹麽還那麼費事反服貿?只要換個政府,別說反服貿,連反核、司法改革、自由民主、反併吞、正名、制憲…… 全都如中山樵講的:「畢其功於一役」。反服貿是3月24日前的任務。在流亡政權非法暴力流血鎮壓和平靜坐之後,獨裁已成事實,革命已是義務。我們不再只是反服貿,我們要革命。



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執政一向沒有正當性,而目前馬政府更是赤裸裸地暴力、獨裁。民意代表已經成為黨意代表,學生應該受憲法保障的和平抗議非但沒受到保護,反而受到栽贓。政府更放任沒有出示編號的警察痛打手無寸鐵的靜坐學生。之前的朝野協商可以不認,可見協商無用。既然無用,那還協商啥?除了革命與認命當奴隸之外,我們還有其他選項嗎?如果民進黨還算是個臺灣人的政黨,還沒被中國收買,那現在南臺灣宣布獨立的時候了。辛亥革命,武昌湖北新軍起義後,接著就是各省獨立。南臺灣一向綠大於藍,現在民氣可用,不獨立,難道等著在下次單一選區兩票制,票票不等值的選舉中,還不革命,難道當保騜黨嗎?

另辦選舉、不合作、抗稅,都是非暴力抗爭的手段。綠縣市可以仿照武昌起義後的各省獨立,孤立馬「先生」的支持區。南臺灣獨立,遠比硬拉馬「先生」下台方便、容易、非暴力。臺北:沒有農業,沒有工業。農民在南臺灣揮汗,資本家在南臺灣污染,然而臺北卻揮霍著不成比例的統籌分配款。只要不再讓怪手開進稻田,南臺灣再窮都有蕃薯圈啃,有太陽能、潮汐可發電。更何況只要不再讓阿告國人繼續揮霍我們的土地和汗水,賤賣我們的農耕、養殖技術,只要不再被剝削,我們只會更富有。獨立後的南臺灣可以跟阿告國公平競爭,看誰能活得比較爽。阿告國的人民想清楚後,歡迎併入入南臺灣。否則南臺灣獨立:食物、飲水、貨物不北送,稅金不上繳。空心菜就兩百一株地賣給阿告國,讓阿告國的有錢人啃庫存的黃金、吃銀行裡的鈔票去吧!

如果阿告國的藍縣市還喜歡讓自己的子女被警棍扁、被水衝,那就隨便你們要建立中華臺北國、天龍國,或是繼續死抱著中華民國那塊見不得人的爛扛棒,甚至是加入中國,成為天龍省、阿告省、臺北省、北臺省、北七省……,也都悉聽尊便:南臺灣不陪你們玩了。住在南臺灣還自認爲是中國人的,可以自由選擇離開,或歸化、效忠南臺灣;阿告國的居民也歡迎用腳投票:移民南臺灣。要是想留在故鄉,又不想當阿告國國民,拉下自己縣市長的難度也比拉下馬「先生」的難度低多了。原本學生們的口號是「退回服貿」,但是英明的馬「先生」卻將它變成了「馬英九下臺」。筆者很好奇,9趴的支持度,可以換算成多少阿告國國土?

警察痛扁學生,「國」軍不殺共匪殺役男:虐貓、虐狗的刑期都還比虐人、殺人的輕,馬「先生」別說拿我們當同一國的看、「當人看」,臺灣人在馬「先生」的眼中,根本就是貓狗不如。不獨立,難道等坦克車?我們打狗人不爽跟馬「先生」同一國了,我們走先。大埔,早就被政府拆了;今天,拆政府吧!

延伸閱讀:

甲午的辛亥

甲午的辛亥

幹麽還那麼費事反服貿?只要換個政府,別說反服貿,連反核、司法改革、自由民主、反併吞、正名、制憲…… 全都如中山樵講的:「畢其功於一役」。反服貿是3月24日前的任務。在流亡政權非法暴力流血鎮壓和平靜坐之後,獨裁已成事實,革命已是義務。我們不再只是反服貿,我們要革命。



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執政一向沒有正當性,而目前馬政府更是赤裸裸地暴力、獨裁。民意代表已經成為黨意代表,學生應該受憲法保障的和平抗議非但沒受到保護,反而受到栽贓。政府更放任沒有出示編號的警察痛打手無寸鐵的靜坐學生。之前的朝野協商可以不認,可見協商無用。既然無用,那還協商啥?除了革命與認命當奴隸之外,我們還有其他選項嗎?如果民進黨還算是個臺灣人的政黨,還沒被中國收買,那現在南臺灣宣布獨立的時候了。辛亥革命,武昌湖北新軍起義後,接著就是各省獨立。南臺灣一向綠大於藍,現在民氣可用,不獨立,難道等著在下次單一選區兩票制,票票不等值的選舉中,還不革命,難道當保騜黨嗎?

另辦選舉、不合作、抗稅,都是非暴力抗爭的手段。綠縣市可以仿照武昌起義後的各省獨立,孤立馬「先生」的支持區。南臺灣獨立,遠比硬拉馬「先生」下台方便、容易、非暴力。臺北:沒有農業,沒有工業。農民在南臺灣揮汗,資本家在南臺灣污染,然而臺北卻揮霍著不成比例的統籌分配款。只要不再讓怪手開進稻田,南臺灣再窮都有蕃薯圈啃,有太陽能、潮汐可發電。更何況只要不再讓阿告國人繼續揮霍我們的土地和汗水,賤賣我們的農耕、養殖技術,只要不再被剝削,我們只會更富有。獨立後的南臺灣可以跟阿告國公平競爭,看誰能活得比較爽。阿告國的人民想清楚後,歡迎併入入南臺灣。否則南臺灣獨立:食物、飲水、貨物不北送,稅金不上繳。空心菜就兩百一株地賣給阿告國,讓阿告國的有錢人啃庫存的黃金、吃銀行裡的鈔票去吧!

如果阿告國的藍縣市還喜歡讓自己的子女被警棍扁、被水衝,那就隨便你們要建立中華臺北國、天龍國,或是繼續死抱著中華民國那塊見不得人的爛扛棒,甚至是加入中國,成為天龍省、阿告省、臺北省、北臺省、北七省……,也都悉聽尊便:南臺灣不陪你們玩了。住在南臺灣還自認爲是中國人的,可以自由選擇離開,或歸化、效忠南臺灣;阿告國的居民也歡迎用腳投票:移民南臺灣。要是想留在故鄉,又不想當阿告國國民,拉下自己縣市長的難度也比拉下馬「先生」的難度低多了。原本學生們的口號是「退回服貿」,但是英明的馬「先生」卻將它變成了「馬英九下臺」。筆者很好奇,9趴的支持度,可以換算成多少阿告國國土?

警察痛扁學生,「國」軍不殺共匪殺役男:虐貓、虐狗的刑期都還比虐人、殺人的輕,馬「先生」別說拿我們當同一國的看、「當人看」,臺灣人在馬「先生」的眼中,根本就是貓狗不如。不獨立,難道等坦克車?我們打狗人不爽跟馬「先生」同一國了,我們走先。大埔,早就被政府拆了;今天,拆政府吧!

延伸閱讀:

Thursday 3 April 2014

經濟學人卡茸之道

經濟學人卡茸之道

《經濟學人》報導台灣的服貿議題、太陽花學運,文章的標題 On the Antlers of Dilemma 其實不是「困境中的鹿茸」而是「論卡茸」。

On 在英文裡,既可作「在/中/上」,也可作「關於/論」標題裡的 On 在這個標題中,不是「在/中/上」的意思,而是「關於」,一般在標題中譯作「論」,比如 On Liberty,是「論自由」。

Dilemma 在英文裡,除了「困境」外,更精確的,是「進退『兩難』」的意思。而「『進退』兩難」,就是「不『上』不『下』」的「卡」。所以 "antlers of dilemma" 就是「卡之鹿茸」,也就是「卡(鹿)茸」,並非「困境中的鹿茸」。

這篇文章的標題雖是「論卡茸」,卻又以插圖巧妙運用英文中 On 其他的意思,暗示「馬」掛在(on)「卡茸」上,也就是 Ma on the Antlers of Dilemma(馬卡茸)。因此,這標題是以雙關語暗示「馬卡茸」的「論卡茸」。

-- Source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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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卡茸之道

經濟學人卡茸之道

《經濟學人》報導台灣的服貿議題、太陽花學運,文章的標題 On the Antlers of Dilemma 其實不是「困境中的鹿茸」而是「論卡茸」。

On 在英文裡,既可作「在/中/上」,也可作「關於/論」標題裡的 On 在這個標題中,不是「在/中/上」的意思,而是「關於」,一般在標題中譯作「論」,比如 On Liberty,是「論自由」。

Dilemma 在英文裡,除了「困境」外,更精確的,是「進退『兩難』」的意思。而「『進退』兩難」,就是「不『上』不『下』」的「卡」。所以 "antlers of dilemma" 就是「卡之鹿茸」,也就是「卡(鹿)茸」,並非「困境中的鹿茸」。

這篇文章的標題雖是「論卡茸」,卻又以插圖巧妙運用英文中 On 其他的意思,暗示「馬」掛在(on)「卡茸」上,也就是 Ma on the Antlers of Dilemma(馬卡茸)。因此,這標題是以雙關語暗示「馬卡茸」的「論卡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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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 April 2014

兩黨都是貪污黨?

兩黨都是貪污黨?

支那白狼來臺叫囂:「你們誰沒有貪污?」
有朋友問:「兩黨都是貪污黨,有奇怪嗎?」

我不知道民進黨有沒有貪污。雖然「國民黨開的」法院說他們有,但是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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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民進黨有貪污好了:
馬政府花了這麼多錢,請問建設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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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個不讀書的藍丁跟我嗆:「民進黨執政時的政績有目共睹。」我連「那你就是不長眼的」都懶得回嗆。
如果你覺得這幾年的日子越來越好過,那就繼續選國民黨吧。
「自作虐,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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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馬英九逃不掉外患罪的指控

馬英九逃不掉外患罪的指控


出處:http://dust1571.blogspot.tw/2014/04/blog-post.html

明天(四月二日星期三)張慶忠道歉完後又要將服貿排入議程,國民黨立委與官員兩個星期以來的嘴臉,原形畢露,但臺灣人一點都不驚訝。日前黃世銘一審判決有罪,主動請辭,然而今日新聞披露,法務部遲遲沒批准黃世銘的辭呈,原因無他,候任的顏大和要上任,得立法院的大院表決通過,一旦馬批准辭呈,檢察官將有十八天的「空窗期」,黃的任期只到四月十八號,馬猶做困獸之鬥。
他們說學生攻佔立法院是「非法」,連AIT理事都來幫腔。他們自以為演了幾場公聽會、三十秒偷渡才是「合法」,那底下我就來告訴諸位誰非法誰合法。
------------------------------------------------------------------------
https://www.moea.gov.tw/Mns/otn/content/wHandMenuFile.ashx?menu_id=4405
我國洽簽條約、協定之國內程序與國際法問題 - 經濟部
經貿協定之簽定
對外貿易談判所簽署之協定或協議,除屬行政裁量權者外,應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議決。

法務部函釋
何謂時機緊迫不需先報請行政院核可即得先行簽訂?
屬事實認定問題

至備忘錄之性質,依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如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均應送立法院審議。
若備忘錄之簽署,符合前揭解釋之意旨者,則應送立法院審議始具有條約之效力;反之,則難認該備忘錄具有條約之效力。
------------------------------------------------------------------------
依據這份經濟部自己的報告以及法務部函釋,與外國簽訂任何經貿條約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審議,否則不具效力,並且沒有任何例外!
但更嚴重的在憲法與刑法,法務部函釋本身已出示了與國外簽經貿條約需通過立法院審議的法律強制力,再看看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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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s.mywoo.com/3/8/461/16.html
刑法第二章外患罪第113條: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憲法第 38 條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憲法第 52 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憲法第 57 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後略)
憲法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zh.wikipedia.org/wiki/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施行「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組織(後略)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04
中央政府組織系統(from總統府官方網站)

---------------------------------------------------------------------------依據總統府發佈的政府組織架構圖,所謂的「政府」,不是只有行政部門而已,而是一府五院構成,也就是說,與外國簽訂任何條約,不是只有總統單方面授權即可。
並且,憲法第38條與63條並非「二者擇其一即可」,而是二者必須「同時具備」。若總統單方面與外國簽訂條約或授權行政院經濟部擅自與外國簽訂條約,也絕非「軟性地」違反憲法而採取「事後補正」送交立法院這樣輕輕脫逃罪責的行為,馬英九外患罪的罪名是逃不掉的,刑法第113條是由憲法第52條而來。
那麼有人說:「行政部門有將服貿協議送交立法院啊」--沒錯,但卻是「先簽後審」,還記得去年服貿簽訂之前郝明義在臉書疾呼請政府立即停止簽訂服貿那樣的著急吧,那又豈止是為了出版業的存亡,更重要的,「先簽後審」的舉動本身就已經犯了刑法113條外患罪!
這個日暮西山的政權一再應付民意,威脅恐嚇抗議群眾,作態要退回立法院委員會,但這都錯了,你們當初不聽郝明義的勸告,粗暴地簽署下去的當下,這些人,尤其是馬英九,就是犯了外患罪。
那麼又有人說:「沒辦法,兩岸不是國際關係。」
很好!真是太好了!!若馬英九這樣宣稱,那更嚴重,因為他們犯了刑法第104條外患罪,113條外患罪刑責是七年以上到無期徒刑,104條則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
http://laws.mywoo.com/3/8/461/16.html

刑法第二章外患罪第104條: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去年九月馬英九鍘王失敗,儘管今年三月王金平黨籍保衛戰一審勝訴,馬英九仍不罷手,去年十月十日國慶日上午十點半,馬英九在演講中說:「兩岸非國與國的關係。」
若兩岸仍處於「內戰狀態」,所謂的「非國與國關係」,而馬英九還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與之簽訂任何條約並且「事前」未經立法院同意,那刑法104條「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是可以套在馬英九身上的。
若馬英九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卻與他們簽訂任何條約,那等於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刑法104條照樣套上去。

所以呢!馬英九是要違背104條還是113條比較好呢?
有些藍色媒體說「只可反黑箱不可反服貿」,然後又說「只可反服貿不可反馬」。當馬英九服貿「先簽後審」,立法院的審查自然是猴戲,代議制度蕩然無存。當學生們衝入議場阻止大院以多數暴力黑箱包裹表決服貿通過,他們是在阻止這個集團繼續賣國!他們是真正的愛國者!電影「誰刺殺了甘乃迪」裡有句名言:「真正的愛國者,要時時與政府對抗」。
當獨裁已成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五十萬人上街,是這些愛國學生群眾的後盾,而五十萬人的背後,是每個拿著中華民國身份證的公民,無法到現場卻兩個星期以來睡不好的愛國者。
而馬英九的作為,正在激起更多人站到街頭指控他賣國,「不可反馬」?哼。他的一意孤行讓他能否做完任期都有問題,並且也很快地將被投入監牢,臺灣同樣不缺愛國的檢察官們!!
Gail
2014/4/1 上午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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