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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0 January 2013

公德心與公權力

公德心與公權力

高雄打狗市三民圖書館看到兩張公告,分別是:
「報紙大家閱讀,請勿偷走。尤其是中國時報和聯合報。請不要挑戰公權力。」

「公告 請發揮公德心,勿偷取、撕毀報紙本館已裝設監視系統。謝謝合作! 三民圖書分館 敬啟」



初見這兩張公告,尋思:是否中國時報與聯合報的讀者們比較自私、沒有公德心、藐視公權力?但如果偷報紙是給自己(人)看的,那「撕毀報紙」是怎麼回事?如果「偷取」的目的,跟「撕毀」一樣,都不是為了自己(人)要看,而是為了不給別人看,那就可能不是自私,反而可能是一種另類的「公德心」了。

公告寫著:「尤其是中國時報和聯合報」。這兩份報紙的立場鮮明。如果不贊同這兩份報紙的立場,在自由、民主的國家,原可由市場機制來平衡。但如果「偷取」、「撕毀」報紙的人主觀認為這兩份小報,仍能苦(?)撐的原因,是因為甘為「敵國」的「匪諜」,而「為匪宣傳」,而「公權力」卻引狼入室、為虎作倀那麼,「偷取」、「撕毀」報紙的行為,反倒可能是源自一種「先天下之憂而憂」、「眾醉獨醒」的「公德心」。

公德心不一定等於公權力。當「公權力」不公不義時,「挑戰公權力」反而是具有「公德心」的公民的責任與義務。從國民黨造神運動傳說中的「國父」孫文,到不合作運動的聖雄甘地,由領導美國獨立革命的喬治·華盛頓,拒絕讓位給白人的羅莎·帕克斯,乃至遍地芬芳的茉莉花革命,都是基於「公德心」而「挑戰公權力」的「公民不服從」。

美國獨立宣言裡提到:「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是「造物主賦予」「不可轉讓的權利」當政府不能保障這些權利時,「人民就有權利去改變它或廢除它,並建立一個新的政府」。當「公權力」墮落成不公不義時,不「挑戰公權力」反而是缺乏「公德心」的鄉愿、姑息、養奸;面對不公不義的「公權力」,請發揮「公德心」,送牠們一朵美麗的「茉莉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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