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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3 July 2011

比皮蛋還噁心

比皮蛋還噁心

美國CNN:皮蛋是世界上最噁心的食物


皮蛋不噁心。噁心的是覺得皮蛋噁心的人吃到皮蛋;比不喜歡皮蛋的人吃到皮蛋更噁心的,是強迫不喜歡吃皮蛋的人吃皮蛋的霸道與野蠻。

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中,對自由的定義為——「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有人覺得皮蛋很噁心,礙著誰了?反過來說,如果有人明明覺得皮蛋很噁心,但是嘴上騙您說皮蛋很美味,那您會不會比較爽?皮蛋的滋味是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個人發表關於自己對皮蛋感受的評論,算不算言論自由?要求別人對皮蛋的想法跟自己一致,是不是思想控制?

「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噁心不噁心,如人飲水,每個人各有自己的主觀定義。試問完全不挑食,完全不忌口的,除了豬以外,有幾個人能辦得到?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請記得先看看「發現頻道」的「荒野求生秘技」。自己喜歡吃的,別人非得喜歡不可嗎?報載:「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網站日前選出全球『最噁心』食物,皮蛋名列第一,引起華人網友抗議。CNN7日刊登道歉聲明,稱皮蛋是一種美食,無意冒犯中華文化。」禁吃狗肉的臺灣,要不要向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看齊,也向吃狗肉的中國、南朝鮮、越南道歉?然後再修法,開放吃狗肉,來尊重吃狗肉的國家在臺僑民的飲食文化?覺得狼蛛、狗肉、樹蟲噁心的人,算不算「冒犯」柬埔寨、中國、韓國、菲律賓等國家的文化?暫撇下亞洲食物,在臺灣,又有多少人能接受西方的「臭」奶酪?CNN的道歉,會不會是一種「不跟你們這種不懂得尊重別人感受與言論自由的野蠻人一般見識」的息事寧人?

在問我爲什麼有人會去強迫不喜歡吃皮蛋的人吃皮蛋之前,請先告訴我爲什麼會有人堅持要強迫不喜歡讀四書的人去讀四書。筆者瞎猜:那些硬要強迫不喜歡皮蛋的人吃皮蛋,還硬要別人說「好吃」的,大概都是一些沒讀過四書的,才會那麼蠻橫、沒品: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自由。至於爲什麼會有人硬要強迫別人去讀四書?所謂「英雄識英雄」筆者沒那個「境界」,就連瞎猜都不敢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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