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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1 June 2013

轉載:科幻並不只是科幻,故事也不只是故事。

邈雲漢曰:科幻的好處之一,是用另類的方式去跟一些聽不懂正經話的笨蛋講正經事。

科幻並不只是科幻,故事也不只是故事。


一群三流超能力者,因為失控自爆,炸毀了一個社區,死傷慘重。

美國政府基於「保護人民安全」的理由,順勢推動「超能力者註冊法案」(Superhuman Registration Act)打算列管所有超能力者。

在媒體一陣「假哀悼/真煽動」中,「超能力者註冊法案」受到輿論幾乎一面倒的支持。

這是Marvel公司在2006年推出《內戰》(Civil War)大事件梗概,聽來是個科幻故事,但其實不然──

因為,在台灣的歷史當中,不斷出現類似的事件;而且,至今仍在發生。

不信?我講給你聽。

一旦「超能力者註冊法案」(在人民的歡呼中鼓掌通過)會發生什麼事?

你一定會講:

「廢話!從此我就不必擔心身邊埋有不定時炸彈啦!我根本不知道哪個鄰居會是超能力者、哪天發神經把我宰了!現在,政府出面在他們可能出狀況前,先替我們除害,當然好事一件呀!!!」

有些人可能再補上一句:

「這麼好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你為什麼要反對?莫非你就是超能力者?還是等你自己的親人被炸死你才會支持?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樣反對,我們這些善良百姓豈不是每天要生活在恐懼當中???」(好樣的!『激掰的修辭』全到齊了...)

好吧,就算我錯了,大家「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好了。再來,你的生活周遭可能會開始發生這樣的事──

某天,你隔壁鄰居突然半夜被荷槍實彈攻堅抓走,從此沒再回來。

你好慶幸!原來認識這麼久,你從不知道他是個「超能力者」,感謝政府,在他還沒兇性大發之前,替我阻止悲劇。

然後,辦公室的同事也接連無端消失,你每次都抱著感謝的心,覺得「壞人」正在減少、治安正在變好。

你開始習慣「被帶走的人=犯罪預備軍」的邏輯,直到你的親弟弟沒有再回來過...

「這傢伙竟然騙了我幾十年!身上有超能力卻不讓我知道!」你應該不會這麼想。

你恍然大悟!這些日子以來,「被帶走的人」很可能不見得是超能力者,而是「政府希望帶走的人」──

但,你死無對證。你找媒體出頭,沒人敢碰這燙手山芋;你找政府討公道,除了幾張無法驗證真實性的判決公文之外,你也得不到任何有力證據,證明你的親兄弟是無辜的,他並沒有超能力,也沒有危害眾人的心。

你辦不到,因為他已經不在了、證據也都不在了。

科幻並不只是科幻,故事也不只是故事。

上面所講的事情,你把「超能力者註冊法案」換成戒嚴令下的「刑法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事,完全一樣!

今天,這個政府的「制裁局」同樣打著「保護智慧財產權」與「為了大家好」的名義(有沒發現?政府每次都以『為了大家好』來暗渡陳倉?大部分腦殘人也都會鼓譟買單???)打算不經公開審查程序,封鎖特定網站。

請問,「被封鎖的網站=違法的網站」這件事情沒問題嗎?

首先,「違法標準」由誰認定?如何認定?有公開辯論的程序嗎?

其次,網站被封鎖了,你還怎麼驗證它哪裡違法?因為你再也看不到了啊!

「保護智慧財產」有錯嗎?「就算它沒錯」好了。

但「保護智慧財產」沒有別的作為選擇嗎?(你懂得醬子問嗎???)

Marvel的《內戰》(Civil War)並不只是一部科幻故事,也不是美國人專屬的想像。

它講的是歷史、是現實──是「自由/民主/人權」的辯證!!!

如果,我們的社會也能有這樣的反省能力,今天,可能就不會讓政府愚弄我們了!

(看得到這行字的人,你還有救。)

-- 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899885345671&set=a.1085910598686.2013094.155405570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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