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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1 August 2011

別再「外省」了

別再「外省」了

如果「大陸」、「內地」應該正名爲「中國」,那麼「外省人」是什麼東西?

沒有「省」哪裏會有「人」?要說起「外省人」在臺灣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大清帝國時期。東寧王國的鄭克塽降清後,臺灣設省。那時才有臺灣「省」:只有在臺灣設「省」之後,才會有「本」、「外」之分的可能。

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中華民國軍隊只是奉命佔領臺灣,中華民國政府並未取得臺灣主權。並且,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其末代總統爲李宗仁。蔣介石下野後,號稱「播遷」、「轉進」來臺的,不是「中華民國政府」,而是一羣以蔣匪爲首的流寇。更無權以「中華民國」之名「統治」臺灣「省」。因此,不論是根據國際法還是中華民國憲法,「遷」臺後,「中華民國」都是個不合法的山寨僞政權。連「國」都是「夢幻」,更不用提「省」的「泡影」了。再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以天龍國人舉世無雙的超現實觀點來看:臺灣「省」不是早就被「廢」了嗎?既然「省」已經被「廢」了,那麼「外『省』人」不論再怎麼「高級」,不也就都成「外『廢』人」』?

如果對事不對人,不對國, 不對省:換個時空再來檢驗一下「外省人」是什麼東西?假設有一個中國人到了美國。如果他不申請移民,那對美國人來說,他就是「外國人」。如果他想在美國安身立命,申請到了永久居留權,那他就是個拿「綠卡」的新「移民」。當他符合條件,申請歸化,入籍後,他就是「美國人」。那請問「外州人」是什麼東西?一個在美國的中國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自稱或被稱爲「外州人」?如果沒有「外州人」這種東西,那麼請問「外省人」是什麼東西?答案是:打從馬關條約生效,大清帝國放棄臺灣主權,在臺灣,就不可能再有外「省」人這種人。就算是要表現父母的出生地(籍貫),也只有「外國」,而沒有「外省」。

「外省人」這個虛構名詞的使用,其實就是中國流寇要將臺灣人民「分而治之」的分化手段,是以「省」代「國」的謊言。如果您認同臺灣,打算在臺灣安身立命,跟臺灣人共同奮鬥打拼,追求幸福:那麼,如同歸化美國籍的新移民成爲新美國人般,臺灣人民歡迎您,您就是個「新臺灣人」;如果您認同中國,那「太平洋沒蓋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歡迎您,請您回歸祖國,您是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對臺灣人來說,您就是個「外國人」。在臺灣,不願意當「臺灣人」,也不肯承認是「外(中)國人」的,那在「廢省」後,大概就只能是個「難得糊塗」或「裝瘋賣傻」的「外廢人」了吧?

附註:
有朋友指出,在美國,當真有「外州人」的說法,但是以居住地來區分,而與「籍貫」大相徑庭。通常是用來區分納稅的權利與義務。比方說,本州人就讀本州州立大學的學費會較外州低,因為州立大學的經費來自本州居民稅負。打個比方,如果某甲世居加州,也在加州出生,但後來移居外州。若其回加州就讀州立大學,則仍要給付較本州人高的學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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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公三小的文章阿,中華民國本來就有台灣的主權囉,即使有舊金山和約也改變不了,建議先去念下國際法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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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自己先去唸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吧?
    中華民國本來就沒有台灣的主權,別說沒有經過條約轉移主權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非經國民大會,也不得變更中華民國領土哦。

    https://0bei.blogspot.com/2015/06/onMtJa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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