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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11 August 2011

相對「文明」的二二八:滅農

相對「文明」的二二八:滅農

如果把「化獨漸統」、「終極統一」理解成「既定政策」,那麼「滅農」便不再是瘋狂的「自殺」,而是亡國滅種的冷血「屠殺」。

二二八有計畫、有系統地屠殺臺灣本土精英,是因爲落後野蠻的中國流寇沒有能力,沒有資格統治文明、現代化的臺灣。當自己處於劣勢,無法與對方的優勢公平競爭時,他們就釜底抽薪的手段來去除「敵人」的優勢:將比他們優秀的人才幾乎屠殺殆盡。漏網之魚或是嚇得遠走他鄉,或是為虎作倀,爲其奴役。然後再號稱「臺灣人沒有人才」。於是野蠻落後的中國流寇從此可以號稱「高級」。奧運場上,曾經有過某個沒有自信憑實力贏得比賽的國家,在別國選手的飲料中下毒。這種「比爛」的行爲模式跟二二八時的屠殺精英與現在的滅農,倒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臺灣農民的優勢在土地與農技:外來種被移植到這塊土地後,經改良,莫不強爺勝祖,比原生國的香甜:比如來自泰國的珍珠芭樂。而中國流寇的作爲,正是有計畫,有系統地去除臺灣農民的這兩樣優勢:掠奪、污染其土地,再向中國輸出臺灣優秀的農技。於是野蠻落後的中華,在農業方面就可以不勞而獲地成了「上國」。

失去土地與農技優勢的農民能做什麼?如果繼續務農,那就成了佃農;如果再碰上「以農養工」的政策,而造成「果賤傷農」那就是農奴。把地主變成農奴,算不算是具有中國流寇特色的土地改革?如果不再務農,到都市打拼,就成了中國所謂的「農民工」,簡稱「民工」。中國農村的人口早就大量外流到大都市裏去當民工了,而中國人深具正港的「省籍情結」,最近的新塘四川民工暴動便因廣東執法人員虐打四川民工孕婦而起。當臺灣民工流落到中國的他鄉外里時,就連四川民工都可以比臺灣民工「高級」。

「失去國家」有「多可怕」?城破時,屠城、「搶銀子」、「搶姑娘」,然後淪爲奴隸。這些事哪樣不是現在進行式?「國旗」、「國歌」出不了「國門」;學生被老師性侵不用國賠;夜店燒死人、小兵被虐殺,長官不用負責;貪污有「魚紋」;就連躲在鄉下種田,家都能被抄。在「國父」「推翻了專制,建立了共和」之前,碰上皇帝出巡,還能攔路伸冤;但現在卻連在官方指定區域內陳情都不能倖免於騜上鷹犬們的爪牙。六十多年前一無所有的難民,現在「英英美代子」,領著到死都花不完的退休金:死後外國嫩妻接著領;六十多年前在祖傳土地上耕種的農民,現在活活熱死在田裏。就算豐收,還是得賠錢,如果他的運氣「好」到祖產沒被強徵的話。「文明」的主子改用只有奴隸才需要遵守的「法律」來代替枷鎖,但奴隸們依然被主人剝削著。還沒被虐殺的奴隸不是自己有能耐,而是奴隸夠多。就算還沒被輪到你,也只是遲早的問題。

在中國流寇以政治迫害把銷日管道打跨之前,臺灣香蕉外銷「曾佔外匯的八分之一」。好好地經營,石斑魚、鳳梨酥、童玩節、香蕉、芒果都足以讓有心臺灣生根的人們安身立命。然而這些產業的「缺點」是:這全都是臺灣這塊土地與人民心血的結晶。是沒有土地,不在乎人民的流寇們無法分一杯羹的。所以童玩節只有在他們手上的那幾年辦不起來。古羅馬人被迫撤離佔領不了的土地前,會在井裏下毒,使那塊土地再也無法住人;而現在臺灣沒被強徵的土地,則爲高污染的石化、工業、核電付出昂貴的「社會成本」。農村子弟無法繼續留在家鄉種香蕉、芒果、養石斑,而必須到流寇金主們的工廠裏爆肝。從看得見的刀槍「進化」成看不見的「依法行政(其實沒有)」,其本質、結果都是次殖民地殺雞取卵式的焦土性掠奪。

「民以食爲天」:不用電,不燒汽油,不用塑膠,雖然不方便,但還活得下去;但是要活命,不可以不吃飯,不喝水。滅農者,若非笨到連這個都不懂,就是「聰明」到認爲他的「家鄉」還在「東北松花江上」:所以除非「燒成灰」,寧可自認是個「落翅仔」也不願意說自己是個「臺灣人」。當年二二八的屠殺,可以牽拖成是治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白色恐怖可以凹說是被追殺到天涯海角後的狗急跳牆。但是現在,難道只是爲了讓一個骨灰罈爽,就要摧毀一個和平、文明、進步的國家?伊索寓言裏有個青蛙與蠍子的故事:帶蠍子過河的青蛙死前問蠍子爲何要損人不利己地害他們同歸於盡?蠍子答:「沒辦法,這是我的天性。」筆者好奇的是:那隻跟青蛙同歸於盡的蠍子,輪迴轉世再投胎後,不知道變成了哪隻畜生?

-- 荒川 弘:百姓貴族 第二卷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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