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
新店警分局長則表示,警方偵辦後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雖然他已發表道歉信,但因所涉罪嫌屬公訴罪,全案仍將進入司法程序。
邈雲漢曰:
沒有呼吸、心跳就算死人?救護車是在飆爽的?急救人員是在救假的?以後大家都不用學CPR了?反正只要沒了呼吸、心跳,就肯定救不活了?以後新店分局的跟蕭家的親友最好都走得痛快一點:一旦沒有呼吸、心跳,就當死人,立刻停止救援,直接送上靈車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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