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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6 May 2010

下一步:哄搶?從倪子川的「微罪」到檢查官的「不舉」

下一步:哄搶?從倪子川的「微罪」到檢查官的「不舉」

中國福建泉州市官員倪子川在臺涉及偷竊,但獲檢方以「微罪不舉」,不起訴並釋回。

如果天天都有幾個人到那位檢查官的家裡去偷點小東西,如果那位檢查官還有點原則的話,不知道是不是仍然認為這是「微罪」,依然「不舉」?我提出這個質疑不是在抬槓,因為這正是現在所有零售業都面臨的問題。這問題有多大?看看大賣場投資的防盜設施就知道了:大賣場因順手牽羊的損失肯定大於監視器、掃瞄器、保全人員等有關防盜的總和,否則將本求利的生意人是不會把銀子「浪費」在防盜上的。

中國有個「特色」叫「哄搶」:就是眾人一湧而上,「拿」走自己想要的東西,不管光天化日,不管合不合法,不管物主在旁哀求。甚至常有貨車發生車禍,只哄搶,不救人的事發生。

Discovery 頻道有個節目叫流言終結者,以科學實驗驗證流言。在大規模的實驗前,他們通常會先進行小規模的實驗。現在從兩岸小規模的交流裡,已經證明對中國的「微罪」,我們的檢查官「不舉」。這次犯案的還是個「領導」,不是個沒名沒姓的阿貓阿狗。隨著開放中國學生來臺,我們就等著見識由「微罪」累積成,由「領導」帶頭的「哄搶」。有我們「不舉」的檢查官助陣,零售業者們:蔡著等吧!

「微罪」:

高速路上貨車翻倒,貨物撒落,上百居民哄搶:


遊客哄搶中國館門票, 推跌公安世博開園大亂:


宜家十周年:


倪子川:


延伸閱讀:
南京水库万斤活鱼遭数百民众哄抢(图)
成語故事:開門揖盜
別讓司法變成國恥
郭氏家訓:要以當中國人為榮
只准中國官偷BB霜,不許歐巴桑挖兩朵花!
偷很大?
那是他家的事!! 我比較關心台灣司法正義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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