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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4 March 2010

假高級 vs 真高尚:刺馬案 就看政府怎麼「辦」

假高級 vs 真高尚:刺馬案 就看政府怎麼「辦」

原載於2010年3月22日自由時報

三月22日刺馬與刺耳一文中,朱達明先生點出了一個重點:「類似言論對台灣人不只是覺得刺耳而已,比刺馬還要更能撕裂族群、製造社會對立!」製造對立,到處放火,打烏賊戰正是國民黨流亡集團的一貫伎倆。從王清峰拒絕執行法定職責到臺北市拒付健保費,馬政府「違」法行事,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這一切都無非是要破壞臺灣社會的民主法治。

之前泛藍陣營輕輕放過主張刺扁人士便是這種戰術的延續。鼓吹仇恨、暴力絕非言論自由。在加拿大,是刑事重罪。現在那些名嘴們難得嘴裏吐幾顆象牙,我們千萬不能因人廢言,積非成是,與過去的他們同流合污。喊打喊殺,是野蠻的行為。必須予以譴責。雖然最近的刺馬言論的尺度,是受到當年刺扁言論的激發,因此我對那些人予以同情。但是為了維護法治、民主、人權,以及社會的安定,我卻必須予以譴責。不譴責這種野蠻行徑,那就是只論立場,不論是非。這樣我們跟朝我們狂吠的瘋狗群有甚麼差別?

我們今天該做的是:看著馬政府如何處理這些刺馬言論。如果他們不選擇性辦案,仍舊認為這是言論自由,那我們就可以從「善」如流,「依法行事」,那時再發起全民刺馬運動,合情、合理,更加「合法」;如果他們真的依法嚴辦這些刺馬言論,那我們就該以此為本,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過去的刺扁言論,要求重啟調查。這樣才不至於犧牲臺灣的法治正義與社會的安定。

我們今天打造的,是臺灣的未來。要假高級,只要生就一隻嘴就可以了;要真高尚,還得做給天看。美國人的父母,用不著在乎臺灣的未來,可以胡作非為;疼惜這塊土地的人們,投鼠時當需忌器,法治是我們的「千金之子」,不能「死於盜賊」。









延伸閱讀:
我為什麼痛恨國民黨 - 寫給"中間"選民
紅瓦厝菜單
馬膺九考
可以叫人殺總統,不可以叫人殺總統的女兒?!
Man of la Mancha (I, Don Quixote) : 從俠到瞎
阿扁的罪
金恒煒專欄/「撲殺馬英九」會不會成全民運動?
1895年的撲殺
奴大欺主?江宜樺什麼東西?
千殺萬殺,馬屁不殺
屈肇康要血洗總統府,拿手上的槍往他馬的腦門上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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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我們今天該做的是:看著馬政府如何處理這些刺馬言論。如果他們不.......


    請問一下版大大
    我們應該「看」多久?
    才能進行下一個動作?

    ReplyDelete
  2. 隨時都能。不需要我同意,您爽就好。

    民主的優勢在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您不一定要認同。因此問我何時才「能」進行下一個動作?是問錯問題。

    個人認為,已經可以采取行動。因為已經有了判例,而檢查官確尚未裁定「不起訴」;以及對蔡啟芳的判決,都是差別待遇。建議要求以相同標準來重辦刺扁言論。

    Reply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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