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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8 July 2015

謝謝警察的臺獨課

謝謝警察的臺獨課

自從方仰寧被封爲「超越憲法的男人」後,「臺灣的」警察因這次學運逮捕記者,又被質疑「高於憲法」。但筆者認爲,警察並沒有違憲,而是以具體行動示範臺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大力支持臺灣獨立建國。因爲臺灣無憲可違,而中華民國憲法管不到臺灣。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那什麼是「固有之疆域」呢?根據五五憲草第一章,第四條: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

中華民國憲法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是臺灣並非中華民國憲法法定領土。因此,在臺灣不需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就好比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需要遵守美國憲法一般。所以記者並沒有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的採訪自由,所以警察可以任意逮捕。

中華民「國」是佔領臺灣當局中的次要佔領「國」。如果臺灣有需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那就更加有必要遵守主要佔領國:米國的憲法。如果臺灣人遵守米國憲法,那臺灣人就該合法持有武器,驅逐中華民「國」這個非法外來流亡政權。

跟在臺灣逮記者的警察比起來,不去蒙古收稅的國稅局才是違憲:中華民國是唯一主張蒙古主權的中國,去蒙古收稅,還不用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搶

同理,「任何法律、命令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因此,在臺灣,任何中華民國的法律都無效,所以教育部不需要遵守在臺灣依據中華民國法律的判決,因爲臺灣在那些法律的管轄範圍之外。

除非臺灣獨立建國,制定管轄範圍包括臺灣的憲法,否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臺灣就是無法無天。

謝謝警察先生們,辛苦地將任何對中華民國還有任何幻想的人打醒。
謝謝警察先生給我們上的這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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