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由時報正確施壓 一定要菲律賓道歉一文提到:
未來在任何第三國,均「有可能」因與中國人民衝突或行為結果及於中國,而遭引渡至中國之虞,使我國人民一出國門,不僅我國法律無從提供任何保障,且若中國堅持與施壓,甚或時時有受中國法律拘束之可能。
零北怕這句話寫得太文縐縐,有人看不懂,在此畫蛇添足地打個比方:
您有錢有閒,出國度假。有中國豬看您是台巴子八成有幾兩銀子,要搶劫。您抵抗。警察過來,中國豬當然不認罪,反咬你一口,說是你搶他。外國警察不想干涉中國“內政”,於是將您“遣返”中國。在法官有閒鳥你前,先將您無限期羈押。在您蹲中國監獄期間,再順便摘摘您的肝、腎。在臺灣都喝得到三聚氰胺了,既然“回”到了黑心“祖國”,當然少不得品嚐一下“祖國”化學工業的成就。
爽吧?
慘的是,我不是在開玩笑。
更慘的是,如果您是藍蛆,八成以為我在誇大,或是自以為不會那麼倒霉。
根據墨菲定律,夜路走多了,一定碰得上鬼。國民黨票多了,早晚要被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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