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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1 September 2019

版權的可能

版權的可能

蔡英文論文的版權規定違反倫敦政經學院(LSE)「論文將在頒授學位後立刻進入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的規定。有學位就沒版權;有版權就沒學位。

蔡英文的論文封面加註「作者擁有版權」("the copy right of this thesis rests with the author"),也就是不屬於公有領域。若非 LSE 違反自己的規定,或是此論文並非學位取得之論文,就是蔡英文未獲頒學位。




莊庭瑞《公眾領域在哪裡?》:「『公眾領域』(The Public Domain)一般用來指稱那些沒有著作權的著作。公眾領域裡的著作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根據 LSE 行事曆(calendar)的規定:
若此論文爲蔡獲得學位的基礎,則此論文已進入公衆領域,作者無權限制重製。

反過來說:
若作者有權限制論文重製,則該論文非獲頒學位之論文。

根據以上事實,有以下可能:
  1. 該論文獲頒學位,LSE 違反規定:
    既根據此論文頒授學位予蔡,卻又不將其論文釋入公衆領域。
    如此,LSE 校譽掃地,亦須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反正已經發生過格達費醜聞了,LSE 有可能打算破罐子破摔。
  2. 該論文未獲頒學位,LSE 未違反規定:
    • 此論文並非蔡之博士論文:
      另有一篇未面世之真實論文。真論文已進入公衆領域,蔡得以保有這篇與學位無關的論文的版權。
    • 蔡以此論文叩關博士學位失敗:
      該論文未獲頒學位,沒必要被釋入公衆領域,而蔡因而以保有版權。





-- REGULATIONS FOR RESEARCH DEG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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