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論文的版權規定違反倫敦政經學院(LSE)「論文將在頒授學位後立刻進入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的規定。有學位就沒版權;有版權就沒學位。
蔡英文的論文封面加註「作者擁有版權」("the copy right of this thesis rests with the author"),也就是不屬於公有領域。若非 LSE 違反自己的規定,或是此論文並非學位取得之論文,就是蔡英文未獲頒學位。
莊庭瑞《公眾領域在哪裡?》:「『公眾領域』(The Public Domain)一般用來指稱那些沒有著作權的著作。公眾領域裡的著作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根據 LSE 行事曆(calendar)的規定:
若此論文爲蔡獲得學位的基礎,則此論文已進入公衆領域,作者無權限制重製。
反過來說:
若作者有權限制論文重製,則該論文非獲頒學位之論文。
根據以上事實,有以下可能:
- 該論文獲頒學位,LSE 違反規定:
既根據此論文頒授學位予蔡,卻又不將其論文釋入公衆領域。
如此,LSE 校譽掃地,亦須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反正已經發生過格達費醜聞了,LSE 有可能打算破罐子破摔。 - 該論文未獲頒學位,LSE 未違反規定:
- 此論文並非蔡之博士論文:
另有一篇未面世之真實論文。真論文已進入公衆領域,蔡得以保有這篇與學位無關的論文的版權。 - 蔡以此論文叩關博士學位失敗:
該論文未獲頒學位,沒必要被釋入公衆領域,而蔡因而以保有版權。
- 此論文並非蔡之博士論文:
不是我說了算。— 石月 エ一ロ Ishitsuki Eichiro(原:邈雲漢) (@greenKnows) September 26, 2019
可憐你好笨笨,不懂得查證,幫你找到出處,你的臉被打就是代價:
“41. ... In all other
circumstances, a thesis will be placed in the public domain immediately after the award of the degree.”https://t.co/fqRmL0S9Sb https://t.co/wDYEjZw1EH
-- REGULATIONS FOR RESEARCH DEG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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