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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3 November 2012

貓國貓門?

貓國貓門?

當年搖擺中國人在墾丁揮舞五星旗時,零北曾為「別跟豬打架」一文,慶幸臺、中兩國國情不同。今日有幸見識丁乃竺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新高。

日前報載表演工作坊在中國演出時修改對白,將「中華民國」改成「國民政府」,車輪旗人間蒸發,把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升旗樂(國旗歌)換成了德國進行曲。行政總監丁乃竺則在信中回應:「如果我們到人家家作客,主人家老奶奶對貓過敏,我們是堅持一定要帶一隻貓去他家,還是尊重他的狀態?

從公平對等的原則來說:丁女士是認為臺灣人對五星旗這隻「貓」不會「過敏」,還是也認為那些在墾丁揮舞五星旗的人對「中華民國」這個「老奶奶」不尊重?再說,每當中國團體來臺「作客」時,臺灣人都收起車輪旗以示「尊重」;為何丁女士非但不依公平對等原則要求,要求所到之處五星旗退散,反而要求演員們「不舉」車輪旗?還是說丁女士明知不受尊重,但選擇唾面自乾?

從「中華民國」的立場說來,丁女士筆下的「貓」算什麼東西?如果是代表「中華民國」的「國」旗、「國」歌,那可好,Republic of Cat,縮寫就是 R. O. C. 改都不用改。那些 ROCers 大概會支持吧?反過來說,如果有人到他爸的老情敵家作客,可以因為他爸的老情敵對他爸「過敏」,所以他就必須承認他媽偷漢子,自己其實根本不是他爹的種:是個王八蛋、是個狗娘養的狗雜種嗎?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角度切入,筆者想起晏嬰使楚:楚人請晏嬰從小門進去。晏嬰不肯進去,他說:「使狗國者,從狗門入,今臣使楚,不當從此門入。」丁女士如此以「貓」自況,如果丁女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她當文化大「使」,那她自己算不算是進了貓門?她是不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作貓國?如果她認為中國沒拿她當人看,只是個文化大「屎」,那她這算不算是鑽了豬國的貓洞?

有道是:「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丁女士是如此地「尊重」主人他「奶奶」的「過敏」,別說「打架」,她在中國這敢情是如魚得水,「樂」不思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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