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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0 October 2011

請從「外蒙古」表起

請從「外蒙古」表起

馬「先生」號稱「一中各表」、「互不否認」。那麼請馬「先生」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宣示中華民國對「外蒙古」的主權,並譴責「『僞』蒙古共和國」爲「叛逃」的「特別行政區」,其政權爲「僞政權」。

--圖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77911895563210&set=at.137180462969690.17754.100000332109108.100000028785089.100002096091290&type=1&theater

「一中」之所以有需要「各表」,追根究柢,根據號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黨的說法,起因在「共匪竊據大陸」。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與中華民國爭「外蒙古」。就算「中華民國」的「王師」沒有才調「北定中原」,可也不能放任「憲法」規定的國土分裂吧?「中華民國政府」號稱「廉能」,馬「先生」更將帶來「黃金十年」,而這麼「廉能」的「政府」,這麼「黃金」的十年,竟然沒有「蒙古地方」的分,這麼「虧待」蒙胞,難道「五族共和」的承諾已經跟「五色旗」一起被車輪旗碾過了嗎?「蒙藏委員會」就算因「互不否認」而不爲藏胞喉舌,但爲蒙胞們說幾句「公道話」可沒違背「一中各表」、「互不否認」的原則啊!

如果馬「先生」真拿「中華民國憲法」當一會事兒,有本事收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失去」的「蒙古地方」還只是個開始:接下來還有唐努烏粱海、白頭山、黑瞎子島、江東六十四屯、阿巴該圖洲渚、帕米爾高原西部、南坎及江心坡。別的地方不提,光江心坡就比臺灣大上一倍。就算「朕不給的,你不能搶。」那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要的」,總該可以撿吧?再說,如果馬「先生」如果真有guts如此中興華夏,別說明年總統可以躺著選,橫掃藍綠橘,搞不好連久惡共黨貪腐的「大陸」十三億「苦難同胞」都會跪迎馬騜再臨。



如果連「中華民國憲法」中明文劃定的江心坡等地可以分裂,連「外蒙古」都可以獨立建國,那麼在中華民國成立時屬於日本,五五憲草也沒有提及的臺灣,何以不能正名?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等著看「依法行事」的馬「先生」從「蒙古地方」「表」起。否則如果馬「先生」的「一中各表」也違「憲」地承認蒙古共和國,那麼我們就放手正名、制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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