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在崇山曉?
筆者看得懂終戰後僞中華民國在台灣歷任領導人在台灣的作爲。但是筆者搞不懂蔡英文在崇山曉?
賴清德說:「目前台灣就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但中華民國早就亡國了。現在所謂的中華民國,是被洗腦的無國籍台灣人民配合支那黑社會辦的家家酒。家家酒不論辦得再如何澎湃,都不是真的。只要不再違法濫權,依法行政,就可以終結在台灣的僞中華民國,台灣就可以建國。
僞中華民國不具備國家四要素:
人民:
日本到1951年舊金山和約才放棄台澎主權。一九四六年時,台灣人民仍是日本公民。一月十二日,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告:「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如果有效,那英國政府隨時可以公告「美國人民一律恢復英國國籍」此一行政命令非但違反國際法,連中華民國國內法的法源依據都沒有。如果佔領台灣的是中華帝國,皇帝可以言出法隨。可惜佔領台灣的是中華民國國軍:既然號稱是民主國家,行政命令必須有法源依據。因此就算根據中華民國國內法,此行政命令仍然無效。在舊金山和約簽訂前,台灣人就是日本人;簽訂後,台灣人無國籍。而蔣匪只是流寇,不是中國合法政府,所以根據中國國籍法第四、五條,中國難民的國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屬於中華民國。不論根據國內法或國際法,僞中華民國的人民,都沒有人民。
領土:
根據國際法、舊金山和約,日本政府只有放棄台澎主權,並未將台澎主權轉讓給中華民國。根據國際法,中華民國從未經任何合法手段取得台澎主權,沒有條約,沒有法源依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領土不含台澎。不論根據國內法或國際法,台澎都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蔣匪於一九五○年三月在台灣建立「中央政府」時,舊金山和約尚未簽訂,日本尚未放棄台澎主權。也就是說,僞中華民國所謂的「中央政府」,當年是建立在日本領土上的。
政府:
蔣介石於1949年1月21日引退。從當天起,中華民國領導人爲代總統李宗仁。任何繼續追隨、聽命於蔣匪者,都是中華民國的叛徒。蔣匪於一九五○年三月在台灣建立「中央政府」時,蔣氏已經引退。未經代總統李宗仁授權在台成立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內違憲,外違國際法。不論根據國內法或國際法,一九五○年三月在台灣建立的「中央政府」,都是一羣武裝土匪山寨已經滅亡的中國政權。
主權:
中華民國現在只剩21個邦交國。當年的滿洲國被蔣匪稱「僞」,都還有23個政權承認,而當年全世界的國家或政權只有80個,僞中華民國根本比滿洲國還僞。何況21個邦交國承認的是秋海棠的中華民國,不是番薯仔台灣。
假設曹長青先生在美國成立滿洲國中央政府,號稱要反攻大陸,統一美、滿,如果不考慮武力的差異,法理上跟蔣匪在台灣成立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就有87分像:只欠盟軍的一紙佔領命令而已。所以僞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唯一任務,就是執行盟軍的佔領任務。這個概念,就跟美國出兵阿富汗、伊拉克後相同:協助當地人民成立民主政權,然後撤軍。
蔣匪集團因爲老巢被抄,無路可退,所以在(中國)國外(台灣)賴著不走,用「反攻大陸」放屁安狗心、增加國防預算來搜刮台灣財富。李、扁兩位心有餘而力不足。中國馬則全面傾中,全力追求歷史定位。但現在台灣女兒蔡英文全面執政,還有什麼藉口不依法行政?依法佔領軍政府應該做的事是:幫助台灣人民成立台灣政府,建立國家。蔡英文不可以宣告台灣獨立或改變國號,因爲她的身份是外來政權中華民國總統。這麼做不論國(憲法規定秋海棠無台灣中華民國)內、國際,都沒有法源依據。但協助台灣人民成立台灣政府,建立國家,則是在中華民國國外依國際法執行蔣匪集團未完成的盟軍命令。
只要依法行政,很多僞中華民國留下的爛攤子,都可以輕易解決。司法體系等於砍掉重練,司改一蹴可幾。年金問題更是小菜一碟:因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合法政權,中華民國的一切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這也包括責任、債務,還有退休軍公教念茲在茲的「信賴保護原則」。中國代言人張安樂先生也已經金口允諾中國政府會給付退休金了。而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沒有義務承擔中華民國的責任、債務。已經用台灣人民稅金違法支付的退休金,需要討回,退休軍公教請依「信賴保護原則」向繼承中華民國的新中國要求補足。
僞中華民國軍警早已不值得信賴:「軍」方「誤射」雄三、泄露「總統」行程,退將集體到中國唱義勇軍進行曲;條子的「能力」到現在還「不足」以找到太陽花暴警;年改公聽會縱放暴力學長現行犯們、爲了維護交通順暢跑進要關門的店內摔檳榔西施、在劉政鴻毀田時,團團圍住地主來「保護」;稱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毀車輪旗;縱放「王八蛋」。蔡英文應該引進聯合國維和部隊,防止軍隊叛變,取代條子維持秩序。
台灣在政權轉移時處理新外國人方面很有經驗。要粗殘一點,就學萬惡日本鬼子對待清國奴:給中國難民一年時間決定是否移民台灣;要文明一點,就學中華上國引揚灣生:限制隨身行李、財物,成立支產公司,承諾日後歸還其餘財產。個人是希望個案寬大處理:像金恆煒、外獨會等人材,當然要竭誠歡迎;至於那些曾經明確表態的赤藍中國人,我們也歡送他們回歸祖國,謝謝再聯絡。
台灣建國後,可以依照國際法,向國際法庭控訴僞中華民國集團在台灣犯下的各項戰爭罪,包括屠殺戰俘、強制性交、徵兵、徵稅等。最後看蔡英文是要帶著殘餘自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滾回金馬,或是向中國投降,終結內戰,就都不關台灣人民 P 事了。
如果蔡英文不依法完成中華民國佔領軍的任務,那蔡英文的歷史定位就遠不如馬英九,甚至不如汪精衛。馬英九雖然是公認的「台獨教父」,但是他的本意是「化獨漸統」。他是個忠於中國,希望幫中國併吞台灣的中國人;汪精衛跟先進、文明的日本人合作,在自己的土地上,率領自己的人民,以自己的國號(也是中華民國),加入大東亞共榮圈。一樣經過日治後回歸「祖國」「溫暖」的懷抱,「狗去豬來」相信不是台灣特例:看蔣匪「抗戰勝利」後兵敗如山倒就知道。而蔡英文在自己的土地上,率領自己的人民,維持著使用外國僞政權國號的現狀,延續威權體制的種種不公,到現在還沒幫僞證入罪的阿扁平反。現在看起來,蔡英文似乎是在放着花不完的家產,不去當富家千金,反而立志當個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追求台奸、戰犯的歷史定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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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2 Augu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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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y post
ReplyDelete這篇文章跟我的概念完全一致,是篇不可多得的好文!
ReplyDelete一個重要的BUG提醒:
當年麥帥第一號指令授權的「代行接收」代理人,並不是「中華民國政府」,而是「中國軍區司令蔣介石」,不管「中華民國」真偽存亡,「中華民國」都不具備代理人的資格與權限。
所以美國該終止授權的對象是蔣介石。
不過那東西早已經只存一具蠟屍,談論授權狀態已經毫無意義。
美國真正當為的是,宣告「中華民國」與中國國民黨,自始無資格渡海來台附靈憑依。必要時,甚至得承擔軍事防衛責任,驅除「中華民國」這條惡靈,也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惡鄰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