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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31 May 2017
Monday, 29 May 2017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
Labels/標簽:
A-Holes/你的鼻子有兩個孔,
Formosa/臺灣,
Original/原創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 (精簡版發表於2017-05-30自由時報)
石岡一郎一夥(中國人稱:蔣匪)自因貪腐而被支那人民驅逐到台灣以來,一直輸不起地號稱「漢賊不兩立」,處處跟中國唱反調,逢中必反。中國提倡簡化字、羅馬字(漢語)拼音、公元紀年,石岡氏就禁。到現在匪酋們雖然尚未入土爲安,但也已經醃起來泡著蓋了棺。然而台灣至今仍然有一羣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還在習慣性損人不利己地爲黨國幽靈服務,侵犯人民使用羅馬字、公元紀年的自由,強制推銷印章、繁體漢字、民國紀年。
台灣使用羅馬字的人口本來就不少。從新港文書到台文、各族原住民文的羅馬字聖經,都採用羅馬字。在石岡氏集團據台之後,一方面要扼殺台灣語言、文化,讓台灣人認賊(支那)作父,另一方面要跟中國唱反調,於是狂打羅馬字。於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還曾經於1975年鬧出「沒收聖經」的國際醜聞。
-- Source Credit
雖然同爲羅馬字,但語言不同,意義便南轅北轍。比如 gift 在英文是「禮物」,在德文卻是「毒藥」。越南人名常用的「蓉」的羅馬字是 Dung,但要是把它當作英文,那就成了牲畜的「米田共」。因爲中國使用漢語拼音,所以僞支那共和「國」就曾經反全世界學中文都使用的漢語拼音,堅持使用威妥瑪拼音。馬「先生」掌權後,就橫柴入灶地將威妥瑪拼音改成漢語拼音。例如「赤嵌」:石岡氏採用威妥瑪拼音的 Chihkan,就被改成了漢語拼音的 Chikan。而這剛好是日文的「癡漢」,連英文維基百科都有收錄此一條目。日本有癡漢電車,鬼島有癡漢樓。拍個野外露出系列的話,必然可以吸引全球癡漢朝聖,於「拼經濟」大有助益。
石岡氏一夥狂禁羅馬字,禁到其鷹犬走狗連「羅馬字」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連護照上的中文羅馬字名都指鹿爲馬地稱作「英文名字」。不是用「英文字母」寫,就是英文了。英文的書寫文字本是盧恩字符,基督教傳入後,才逐漸改用羅馬字。使用羅馬字的語言包括:「拉丁語與羅曼語族(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日爾曼語族(英語、德語等);多數歐洲語言(波蘭語等);部分亞洲語言(土耳其語、越南語、馬來語、印尼語等;部份美洲原住民語言和大洋洲原住民語言(毛利語等);其他語言的拉丁化(漢語拼音、俄語等)」。「羅馬字」這三個字對黨國餘孽來說,無異於必須避諱的「佛地魔」。於是其鷹犬走狗就愚昧到不識羅馬字,而言必稱「英文」。德文名的 Johan,法文名的 Jean, 蘇格蘭文名的 Sean,都是聖經裏的同一個「約翰」,只有 John 才是英文名。而 Mao Zedong 仍然是中文名。把羅馬字名全當作英文名,就像是把「李世乭」(韓國碁士)、「手嶌葵」(日本歌手、聲優)都當作中文名一般地馬鹿野郎。
先進國家:法治;落後國家:人治。而把寶島治成鬼島的僞支那共和「國」,到現在還在存在比人治還不如的鬼治。民法第三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明明是以簽名爲主,印章是替代品。而還活在石器時代的摩登原始人卻扔因循苟且地硬要人浪費錢去刻容易被仿冒的印章,方便詐騙集團行事,強迫現代人陪他們活在石器時代,讓台灣因此成爲地表最落後野蠻的地區。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因爲不識羅馬字,所以察覺不到風向的改變,還在執行威權幽靈的意志,打壓羅馬字更是不遺餘力。除原住民使用姓名使用羅馬字頻遭刁難外,甚至還管到全民簽名上。全世界只有僞支那共和「國」的公務員會強迫人刻印章、改簽名。
簽名是每個人表現自我的極致。英文的 signature (簽名) move 意思是「招牌動作」。就算同名同姓的人的簽名也會因筆跡而不同。全世界驗證簽名都是比對筆跡,包括「萬惡共匪」在內。但僞支那共和國卻存在自作聰明,堅持認字的「天才」。申請信用卡、手機門號的「簽名」不但要求必須「簽」漢字,還得「簽」正楷,非但擾民、侵犯人權,更且爲詐騙集團大開方便之門。外國人除非本來就是以漢字簽名,否則碰上鬼島公務員,就很可能要被「拆招牌」:改簽名。能找到這種放任電信、銀行業者亂搞的稀有動物來混 NCC 跟金管會,也算是另類台灣奇蹟。
2014年有對夫妻參與職訓,因先生曾長年周遊列國,而太太是越籍,所以兩人簽名都慣用羅馬字。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的分署長程泰運卻稱:「申請人簽名蓋章處皆以英文名字簽署,因與其本名不一致,……無法據以進行審核」而拒絕合法職訓生活津貼。先生去電分署,質問承辦人李麗芳:「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請問要求用漢字簽名的法源依據?」李回答:「你們要我們的錢,就要照我們的規矩來。」這種沒有法源依據的「規矩」妨礙人民自我表達的自由,牴觸只有在廢考試、監察院時才不能「超越」的憲法,就好比因爲公務員因爲自己看不懂你印章上的小篆就要求你重新刻一顆楷書印章一般地誇張。不幸中的大幸是,太太的名字裏沒有「蓉」(Dung)字,否則被這樣當成英文就更慘了。
-- 因使用羅馬字簽名,遭高雄市勞工局黃宣翰先生要求簽以上切結書
-- 投書市長信箱,陳石圍先生回應
但筆者絕對相信勞動部的公務員的教育程度連看英文字母都有困難。因爲高雄市勞工局的抗棒就曾經把 Bureau 拼錯成 Burneau。友人經過市長信箱要求更正,還三個人打了三通電話問在哪裏?甚至辯稱是縣市合併前縣政府驗收的。其時縣市合併早已超過一年,比斗大的抗棒就在屋頂上,而勞工局、勞動部大大小小狗官進進出出,竟無一人發現(在意?),無人展現出國中以上該有的教育程度。
-- 攝於2011年9月4日大貝湖東岸
大學自治的本意是爲了保障學術自由。而號稱最高學府台大的自治,竟然放縱這種以威權意識形態繼續戕害學術自由。交個論文,連全球通用的公元紀年都不能用,還怎麼教學生「思考跳脫框架」?可見台大從拒收論文的人員,連同其所有督導不周上級(chain of command)都沒資格待在任何大學裏誤人子弟。
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在審判射殺投奔自由者的東德守衛時,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而這些威權餘孽卻超越法律,英英美代子也要無事生非,死鬼們人雖亡而政不息。好比在柏林圍牆倒後,仍然繼續射殺越界者,還自費添購雷射瞄準儀,務求提高命中率。
台灣未來不是建國獨立,就是被支那併吞。不論是建國後的轉型正義,或是被併吞後的清算鬥爭,威權餘孽都是被整肅的對象。在這個節骨眼,還不知死活,如此高調地濫權瀆職,可見威權遺毒之根深蒂固。方知兩德統一後轉型正義,大量裁撤東德官員,確實有其必要。
要排除這些威權遺毒很簡單:擒賊擒王,殺雞儆猴。督導不周的直屬上司要負最大責任。綱舉目張:只要嚴辦幾個主管,狗奴才們就不再敢造次。這樣就可以讓習於揣摩上意,以過時行政命令凌駕現行法律的狗官不敢再濫權。否則死鬼們的陰魂不散,鷹犬們繼續囂張,台灣就只能是鬼治的鬼島。
延伸閱讀:
石岡一郎一夥(中國人稱:蔣匪)自因貪腐而被支那人民驅逐到台灣以來,一直輸不起地號稱「漢賊不兩立」,處處跟中國唱反調,逢中必反。中國提倡簡化字、羅馬字(漢語)拼音、公元紀年,石岡氏就禁。到現在匪酋們雖然尚未入土爲安,但也已經醃起來泡著蓋了棺。然而台灣至今仍然有一羣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還在習慣性損人不利己地爲黨國幽靈服務,侵犯人民使用羅馬字、公元紀年的自由,強制推銷印章、繁體漢字、民國紀年。
台灣使用羅馬字的人口本來就不少。從新港文書到台文、各族原住民文的羅馬字聖經,都採用羅馬字。在石岡氏集團據台之後,一方面要扼殺台灣語言、文化,讓台灣人認賊(支那)作父,另一方面要跟中國唱反調,於是狂打羅馬字。於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還曾經於1975年鬧出「沒收聖經」的國際醜聞。
-- Source Credit
雖然同爲羅馬字,但語言不同,意義便南轅北轍。比如 gift 在英文是「禮物」,在德文卻是「毒藥」。越南人名常用的「蓉」的羅馬字是 Dung,但要是把它當作英文,那就成了牲畜的「米田共」。因爲中國使用漢語拼音,所以僞支那共和「國」就曾經反全世界學中文都使用的漢語拼音,堅持使用威妥瑪拼音。馬「先生」掌權後,就橫柴入灶地將威妥瑪拼音改成漢語拼音。例如「赤嵌」:石岡氏採用威妥瑪拼音的 Chihkan,就被改成了漢語拼音的 Chikan。而這剛好是日文的「癡漢」,連英文維基百科都有收錄此一條目。日本有癡漢電車,鬼島有癡漢樓。拍個野外露出系列的話,必然可以吸引全球癡漢朝聖,於「拼經濟」大有助益。
石岡氏一夥狂禁羅馬字,禁到其鷹犬走狗連「羅馬字」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連護照上的中文羅馬字名都指鹿爲馬地稱作「英文名字」。不是用「英文字母」寫,就是英文了。英文的書寫文字本是盧恩字符,基督教傳入後,才逐漸改用羅馬字。使用羅馬字的語言包括:「拉丁語與羅曼語族(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日爾曼語族(英語、德語等);多數歐洲語言(波蘭語等);部分亞洲語言(土耳其語、越南語、馬來語、印尼語等;部份美洲原住民語言和大洋洲原住民語言(毛利語等);其他語言的拉丁化(漢語拼音、俄語等)」。「羅馬字」這三個字對黨國餘孽來說,無異於必須避諱的「佛地魔」。於是其鷹犬走狗就愚昧到不識羅馬字,而言必稱「英文」。德文名的 Johan,法文名的 Jean, 蘇格蘭文名的 Sean,都是聖經裏的同一個「約翰」,只有 John 才是英文名。而 Mao Zedong 仍然是中文名。把羅馬字名全當作英文名,就像是把「李世乭」(韓國碁士)、「手嶌葵」(日本歌手、聲優)都當作中文名一般地馬鹿野郎。
先進國家:法治;落後國家:人治。而把寶島治成鬼島的僞支那共和「國」,到現在還在存在比人治還不如的鬼治。民法第三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明明是以簽名爲主,印章是替代品。而還活在石器時代的摩登原始人卻扔因循苟且地硬要人浪費錢去刻容易被仿冒的印章,方便詐騙集團行事,強迫現代人陪他們活在石器時代,讓台灣因此成爲地表最落後野蠻的地區。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因爲不識羅馬字,所以察覺不到風向的改變,還在執行威權幽靈的意志,打壓羅馬字更是不遺餘力。除原住民使用姓名使用羅馬字頻遭刁難外,甚至還管到全民簽名上。全世界只有僞支那共和「國」的公務員會強迫人刻印章、改簽名。
簽名是每個人表現自我的極致。英文的 signature (簽名) move 意思是「招牌動作」。就算同名同姓的人的簽名也會因筆跡而不同。全世界驗證簽名都是比對筆跡,包括「萬惡共匪」在內。但僞支那共和國卻存在自作聰明,堅持認字的「天才」。申請信用卡、手機門號的「簽名」不但要求必須「簽」漢字,還得「簽」正楷,非但擾民、侵犯人權,更且爲詐騙集團大開方便之門。外國人除非本來就是以漢字簽名,否則碰上鬼島公務員,就很可能要被「拆招牌」:改簽名。能找到這種放任電信、銀行業者亂搞的稀有動物來混 NCC 跟金管會,也算是另類台灣奇蹟。
2014年有對夫妻參與職訓,因先生曾長年周遊列國,而太太是越籍,所以兩人簽名都慣用羅馬字。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的分署長程泰運卻稱:「申請人簽名蓋章處皆以英文名字簽署,因與其本名不一致,……無法據以進行審核」而拒絕合法職訓生活津貼。先生去電分署,質問承辦人李麗芳:「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請問要求用漢字簽名的法源依據?」李回答:「你們要我們的錢,就要照我們的規矩來。」這種沒有法源依據的「規矩」妨礙人民自我表達的自由,牴觸只有在廢考試、監察院時才不能「超越」的憲法,就好比因爲公務員因爲自己看不懂你印章上的小篆就要求你重新刻一顆楷書印章一般地誇張。不幸中的大幸是,太太的名字裏沒有「蓉」(Dung)字,否則被這樣當成英文就更慘了。
-- 因使用羅馬字簽名,遭高雄市勞工局黃宣翰先生要求簽以上切結書
-- 投書市長信箱,陳石圍先生回應
但筆者絕對相信勞動部的公務員的教育程度連看英文字母都有困難。因爲高雄市勞工局的抗棒就曾經把 Bureau 拼錯成 Burneau。友人經過市長信箱要求更正,還三個人打了三通電話問在哪裏?甚至辯稱是縣市合併前縣政府驗收的。其時縣市合併早已超過一年,比斗大的抗棒就在屋頂上,而勞工局、勞動部大大小小狗官進進出出,竟無一人發現(在意?),無人展現出國中以上該有的教育程度。
-- 攝於2011年9月4日大貝湖東岸
大學自治的本意是爲了保障學術自由。而號稱最高學府台大的自治,竟然放縱這種以威權意識形態繼續戕害學術自由。交個論文,連全球通用的公元紀年都不能用,還怎麼教學生「思考跳脫框架」?可見台大從拒收論文的人員,連同其所有督導不周上級(chain of command)都沒資格待在任何大學裏誤人子弟。
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在審判射殺投奔自由者的東德守衛時,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而這些威權餘孽卻超越法律,英英美代子也要無事生非,死鬼們人雖亡而政不息。好比在柏林圍牆倒後,仍然繼續射殺越界者,還自費添購雷射瞄準儀,務求提高命中率。
台灣未來不是建國獨立,就是被支那併吞。不論是建國後的轉型正義,或是被併吞後的清算鬥爭,威權餘孽都是被整肅的對象。在這個節骨眼,還不知死活,如此高調地濫權瀆職,可見威權遺毒之根深蒂固。方知兩德統一後轉型正義,大量裁撤東德官員,確實有其必要。
要排除這些威權遺毒很簡單:擒賊擒王,殺雞儆猴。督導不周的直屬上司要負最大責任。綱舉目張:只要嚴辦幾個主管,狗奴才們就不再敢造次。這樣就可以讓習於揣摩上意,以過時行政命令凌駕現行法律的狗官不敢再濫權。否則死鬼們的陰魂不散,鷹犬們繼續囂張,台灣就只能是鬼治的鬼島。
延伸閱讀: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
Labels/標簽:
A-Holes/你的鼻子有兩個孔,
Formosa/臺灣,
Original/原創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 (精簡版發表於2017-05-30自由時報)
石岡一郎一夥(中國人稱:蔣匪)自因貪腐而被支那人民驅逐到台灣以來,一直輸不起地號稱「漢賊不兩立」,處處跟中國唱反調,逢中必反。中國提倡簡化字、羅馬字(漢語)拼音、公元紀年,石岡氏就禁。到現在匪酋們雖然尚未入土爲安,但也已經醃起來泡著蓋了棺。然而台灣至今仍然有一羣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還在習慣性損人不利己地爲黨國幽靈服務,侵犯人民使用羅馬字、公元紀年的自由,強制推銷印章、繁體漢字、民國紀年。
台灣使用羅馬字的人口本來就不少。從新港文書到台文、各族原住民文的羅馬字聖經,都採用羅馬字。在石岡氏集團據台之後,一方面要扼殺台灣語言、文化,讓台灣人認賊(支那)作父,另一方面要跟中國唱反調,於是狂打羅馬字。於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還曾經於1975年鬧出「沒收聖經」的國際醜聞。
-- Source Credit
雖然同爲羅馬字,但語言不同,意義便南轅北轍。比如 gift 在英文是「禮物」,在德文卻是「毒藥」。越南人名常用的「蓉」的羅馬字是 Dung,但要是把它當作英文,那就成了牲畜的「米田共」。因爲中國使用漢語拼音,所以僞支那共和「國」就曾經反全世界學中文都使用的漢語拼音,堅持使用威妥瑪拼音。馬「先生」掌權後,就橫柴入灶地將威妥瑪拼音改成漢語拼音。例如「赤嵌」:石岡氏採用威妥瑪拼音的 Chihkan,就被改成了漢語拼音的 Chikan。而這剛好是日文的「癡漢」,連英文維基百科都有收錄此一條目。日本有癡漢電車,鬼島有癡漢樓。拍個野外露出系列的話,必然可以吸引全球癡漢朝聖,於「拼經濟」大有助益。
石岡氏一夥狂禁羅馬字,禁到其鷹犬走狗連「羅馬字」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連護照上的中文羅馬字名都指鹿爲馬地稱作「英文名字」。不是用「英文字母」寫,就是英文了。英文的書寫文字本是盧恩字符,基督教傳入後,才逐漸改用羅馬字。使用羅馬字的語言包括:「拉丁語與羅曼語族(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日爾曼語族(英語、德語等);多數歐洲語言(波蘭語等);部分亞洲語言(土耳其語、越南語、馬來語、印尼語等;部份美洲原住民語言和大洋洲原住民語言(毛利語等);其他語言的拉丁化(漢語拼音、俄語等)」。「羅馬字」這三個字對黨國餘孽來說,無異於必須避諱的「佛地魔」。於是其鷹犬走狗就愚昧到不識羅馬字,而言必稱「英文」。德文名的 Johan,法文名的 Jean, 蘇格蘭文名的 Sean,都是聖經裏的同一個「約翰」,只有 John 才是英文名。而 Mao Zedong 仍然是中文名。把羅馬字名全當作英文名,就像是把「李世乭」(韓國碁士)、「手嶌葵」(日本歌手、聲優)都當作中文名一般地馬鹿野郎。
先進國家:法治;落後國家:人治。而把寶島治成鬼島的僞支那共和「國」,到現在還在存在比人治還不如的鬼治。民法第三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明明是以簽名爲主,印章是替代品。而還活在石器時代的摩登原始人卻扔因循苟且地硬要人浪費錢去刻容易被仿冒的印章,方便詐騙集團行事,強迫現代人陪他們活在石器時代,讓台灣因此成爲地表最落後野蠻的地區。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因爲不識羅馬字,所以察覺不到風向的改變,還在執行威權幽靈的意志,打壓羅馬字更是不遺餘力。除原住民使用姓名使用羅馬字頻遭刁難外,甚至還管到全民簽名上。全世界只有僞支那共和「國」的公務員會強迫人刻印章、改簽名。
簽名是每個人表現自我的極致。英文的 signature (簽名) move 意思是「招牌動作」。就算同名同姓的人的簽名也會因筆跡而不同。全世界驗證簽名都是比對筆跡,包括「萬惡共匪」在內。但僞支那共和國卻存在自作聰明,堅持認字的「天才」。申請信用卡、手機門號的「簽名」不但要求必須「簽」漢字,還得「簽」正楷,非但擾民、侵犯人權,更且爲詐騙集團大開方便之門。外國人除非本來就是以漢字簽名,否則碰上鬼島公務員,就很可能要被「拆招牌」:改簽名。能找到這種放任電信、銀行業者亂搞的稀有動物來混 NCC 跟金管會,也算是另類台灣奇蹟。
2014年有對夫妻參與職訓,因先生曾長年周遊列國,而太太是越籍,所以兩人簽名都慣用羅馬字。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的分署長程泰運卻稱:「申請人簽名蓋章處皆以英文名字簽署,因與其本名不一致,……無法據以進行審核」而拒絕合法職訓生活津貼。先生去電分署,質問承辦人李麗芳:「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請問要求用漢字簽名的法源依據?」李回答:「你們要我們的錢,就要照我們的規矩來。」這種沒有法源依據的「規矩」妨礙人民自我表達的自由,牴觸只有在廢考試、監察院時才不能「超越」的憲法,就好比因爲公務員因爲自己看不懂你印章上的小篆就要求你重新刻一顆楷書印章一般地誇張。不幸中的大幸是,太太的名字裏沒有「蓉」(Dung)字,否則被這樣當成英文就更慘了。
-- 因使用羅馬字簽名,遭高雄市勞工局黃宣翰先生要求簽以上切結書
-- 投書市長信箱,陳石圍先生回應
但筆者絕對相信勞動部的公務員的教育程度連看英文字母都有困難。因爲高雄市勞工局的抗棒就曾經把 Bureau 拼錯成 Burneau。友人經過市長信箱要求更正,還三個人打了三通電話問在哪裏?甚至辯稱是縣市合併前縣政府驗收的。其時縣市合併早已超過一年,比斗大的抗棒就在屋頂上,而勞工局、勞動部大大小小狗官進進出出,竟無一人發現(在意?),無人展現出國中以上該有的教育程度。
-- 攝於2011年9月4日大貝湖東岸
大學自治的本意是爲了保障學術自由。而號稱最高學府台大的自治,竟然放縱這種以威權意識形態繼續戕害學術自由。交個論文,連全球通用的公元紀年都不能用,還怎麼教學生「思考跳脫框架」?可見台大從拒收論文的人員,連同其所有督導不周上級(chain of command)都沒資格待在任何大學裏誤人子弟。
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在審判射殺投奔自由者的東德守衛時,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而這些威權餘孽卻超越法律,英英美代子也要無事生非,死鬼們人雖亡而政不息。好比在柏林圍牆倒後,仍然繼續射殺越界者,還自費添購雷射瞄準儀,務求提高命中率。
台灣未來不是建國獨立,就是被支那併吞。不論是建國後的轉型正義,或是被併吞後的清算鬥爭,威權餘孽都是被整肅的對象。在這個節骨眼,還不知死活,如此高調地濫權瀆職,可見威權遺毒之根深蒂固。方知兩德統一後轉型正義,大量裁撤東德官員,確實有其必要。
要排除這些威權遺毒很簡單:擒賊擒王,殺雞儆猴。督導不周的直屬上司要負最大責任。綱舉目張:只要嚴辦幾個主管,狗奴才們就不再敢造次。這樣就可以讓習於揣摩上意,以過時行政命令凌駕現行法律的狗官不敢再濫權。否則死鬼們的陰魂不散,鷹犬們繼續囂張,台灣就只能是鬼治的鬼島。
延伸閱讀:
石岡一郎一夥(中國人稱:蔣匪)自因貪腐而被支那人民驅逐到台灣以來,一直輸不起地號稱「漢賊不兩立」,處處跟中國唱反調,逢中必反。中國提倡簡化字、羅馬字(漢語)拼音、公元紀年,石岡氏就禁。到現在匪酋們雖然尚未入土爲安,但也已經醃起來泡著蓋了棺。然而台灣至今仍然有一羣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還在習慣性損人不利己地爲黨國幽靈服務,侵犯人民使用羅馬字、公元紀年的自由,強制推銷印章、繁體漢字、民國紀年。
台灣使用羅馬字的人口本來就不少。從新港文書到台文、各族原住民文的羅馬字聖經,都採用羅馬字。在石岡氏集團據台之後,一方面要扼殺台灣語言、文化,讓台灣人認賊(支那)作父,另一方面要跟中國唱反調,於是狂打羅馬字。於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還曾經於1975年鬧出「沒收聖經」的國際醜聞。
-- Source Credit
雖然同爲羅馬字,但語言不同,意義便南轅北轍。比如 gift 在英文是「禮物」,在德文卻是「毒藥」。越南人名常用的「蓉」的羅馬字是 Dung,但要是把它當作英文,那就成了牲畜的「米田共」。因爲中國使用漢語拼音,所以僞支那共和「國」就曾經反全世界學中文都使用的漢語拼音,堅持使用威妥瑪拼音。馬「先生」掌權後,就橫柴入灶地將威妥瑪拼音改成漢語拼音。例如「赤嵌」:石岡氏採用威妥瑪拼音的 Chihkan,就被改成了漢語拼音的 Chikan。而這剛好是日文的「癡漢」,連英文維基百科都有收錄此一條目。日本有癡漢電車,鬼島有癡漢樓。拍個野外露出系列的話,必然可以吸引全球癡漢朝聖,於「拼經濟」大有助益。
石岡氏一夥狂禁羅馬字,禁到其鷹犬走狗連「羅馬字」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連護照上的中文羅馬字名都指鹿爲馬地稱作「英文名字」。不是用「英文字母」寫,就是英文了。英文的書寫文字本是盧恩字符,基督教傳入後,才逐漸改用羅馬字。使用羅馬字的語言包括:「拉丁語與羅曼語族(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日爾曼語族(英語、德語等);多數歐洲語言(波蘭語等);部分亞洲語言(土耳其語、越南語、馬來語、印尼語等;部份美洲原住民語言和大洋洲原住民語言(毛利語等);其他語言的拉丁化(漢語拼音、俄語等)」。「羅馬字」這三個字對黨國餘孽來說,無異於必須避諱的「佛地魔」。於是其鷹犬走狗就愚昧到不識羅馬字,而言必稱「英文」。德文名的 Johan,法文名的 Jean, 蘇格蘭文名的 Sean,都是聖經裏的同一個「約翰」,只有 John 才是英文名。而 Mao Zedong 仍然是中文名。把羅馬字名全當作英文名,就像是把「李世乭」(韓國碁士)、「手嶌葵」(日本歌手、聲優)都當作中文名一般地馬鹿野郎。
先進國家:法治;落後國家:人治。而把寶島治成鬼島的僞支那共和「國」,到現在還在存在比人治還不如的鬼治。民法第三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明明是以簽名爲主,印章是替代品。而還活在石器時代的摩登原始人卻扔因循苟且地硬要人浪費錢去刻容易被仿冒的印章,方便詐騙集團行事,強迫現代人陪他們活在石器時代,讓台灣因此成爲地表最落後野蠻的地區。
愚昧惡劣的威權餘孽因爲不識羅馬字,所以察覺不到風向的改變,還在執行威權幽靈的意志,打壓羅馬字更是不遺餘力。除原住民使用姓名使用羅馬字頻遭刁難外,甚至還管到全民簽名上。全世界只有僞支那共和「國」的公務員會強迫人刻印章、改簽名。
簽名是每個人表現自我的極致。英文的 signature (簽名) move 意思是「招牌動作」。就算同名同姓的人的簽名也會因筆跡而不同。全世界驗證簽名都是比對筆跡,包括「萬惡共匪」在內。但僞支那共和國卻存在自作聰明,堅持認字的「天才」。申請信用卡、手機門號的「簽名」不但要求必須「簽」漢字,還得「簽」正楷,非但擾民、侵犯人權,更且爲詐騙集團大開方便之門。外國人除非本來就是以漢字簽名,否則碰上鬼島公務員,就很可能要被「拆招牌」:改簽名。能找到這種放任電信、銀行業者亂搞的稀有動物來混 NCC 跟金管會,也算是另類台灣奇蹟。
2014年有對夫妻參與職訓,因先生曾長年周遊列國,而太太是越籍,所以兩人簽名都慣用羅馬字。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的分署長程泰運卻稱:「申請人簽名蓋章處皆以英文名字簽署,因與其本名不一致,……無法據以進行審核」而拒絕合法職訓生活津貼。先生去電分署,質問承辦人李麗芳:「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請問要求用漢字簽名的法源依據?」李回答:「你們要我們的錢,就要照我們的規矩來。」這種沒有法源依據的「規矩」妨礙人民自我表達的自由,牴觸只有在廢考試、監察院時才不能「超越」的憲法,就好比因爲公務員因爲自己看不懂你印章上的小篆就要求你重新刻一顆楷書印章一般地誇張。不幸中的大幸是,太太的名字裏沒有「蓉」(Dung)字,否則被這樣當成英文就更慘了。
-- 因使用羅馬字簽名,遭高雄市勞工局黃宣翰先生要求簽以上切結書
-- 投書市長信箱,陳石圍先生回應
但筆者絕對相信勞動部的公務員的教育程度連看英文字母都有困難。因爲高雄市勞工局的抗棒就曾經把 Bureau 拼錯成 Burneau。友人經過市長信箱要求更正,還三個人打了三通電話問在哪裏?甚至辯稱是縣市合併前縣政府驗收的。其時縣市合併早已超過一年,比斗大的抗棒就在屋頂上,而勞工局、勞動部大大小小狗官進進出出,竟無一人發現(在意?),無人展現出國中以上該有的教育程度。
-- 攝於2011年9月4日大貝湖東岸
大學自治的本意是爲了保障學術自由。而號稱最高學府台大的自治,竟然放縱這種以威權意識形態繼續戕害學術自由。交個論文,連全球通用的公元紀年都不能用,還怎麼教學生「思考跳脫框架」?可見台大從拒收論文的人員,連同其所有督導不周上級(chain of command)都沒資格待在任何大學裏誤人子弟。
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在審判射殺投奔自由者的東德守衛時,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而這些威權餘孽卻超越法律,英英美代子也要無事生非,死鬼們人雖亡而政不息。好比在柏林圍牆倒後,仍然繼續射殺越界者,還自費添購雷射瞄準儀,務求提高命中率。
台灣未來不是建國獨立,就是被支那併吞。不論是建國後的轉型正義,或是被併吞後的清算鬥爭,威權餘孽都是被整肅的對象。在這個節骨眼,還不知死活,如此高調地濫權瀆職,可見威權遺毒之根深蒂固。方知兩德統一後轉型正義,大量裁撤東德官員,確實有其必要。
要排除這些威權遺毒很簡單:擒賊擒王,殺雞儆猴。督導不周的直屬上司要負最大責任。綱舉目張:只要嚴辦幾個主管,狗奴才們就不再敢造次。這樣就可以讓習於揣摩上意,以過時行政命令凌駕現行法律的狗官不敢再濫權。否則死鬼們的陰魂不散,鷹犬們繼續囂張,台灣就只能是鬼治的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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